古砦仫佬族乡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项目邀标公告
为优化美化乡村环境,古砦仫佬族乡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有农村垃圾清运经验和实力的人员进行承揽合作,现对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古砦仫佬族乡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项目
(二)项目位置:
本次服务共计34个垃圾临时堆放点位,具体分布如下:
1. 古砦村(2处):旧村屯、塘底屯
2. 十五坡村(1处):大垌屯
3. 上富村(6处):平垌屯、上富屯、伍龙屯、羊额屯、下富屯、马草屯
4. 独山村(5处):独山屯(1)、独山屯(2)、大伍屯、梅垌屯、大安屯
5. 大户村(3处):石林屯、大莫屯、蓬坡屯
6. 云峰村(4处):谢排屯、上雷屯、雷村屯、龙汉屯
7. 龙袍村(13处):龙袍屯、荣客屯、牛皮屯、上潘换屯、下潘换屯、吴陋屯、愣头屯、大王屯、小王屯、上荣屯、牛江屯、冲垌屯、谢村屯
(三)项目内容:负责将各点位积存生活垃圾、杂物垃圾统一清理、装车,并合规清运至柳城县葛麻垌垃圾处理场规范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就地填埋、中途转运倒卖。
二、邀标单位: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
三、服务标准及作业要求
1. 项目承揽方对全部34个点位实行每月全覆盖清运不少于1次,确保堆放点无大量积存垃圾、无垃圾外溢、无脏乱堆积。
2. 遇上级督查、迎检、重大节假日、专项整治等特殊情况,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可临时通知项目承揽方开展加急清运,项目承揽方须按要求及时到场处置。
3. 作业完成后须做到点位干净整洁、场地平整,无残留垃圾、无散落杂物,做到清理彻底、清运规范、处置合规。
4. 项目承揽方须常态化保持清运设备完好、人员充足,保障日常及应急清运工作正常开展。
四、合作条件
(一)报名条件:承揽人在税务、银行、工商、劳动及司法等方面无不良信息。可以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务票据,承揽人有农村垃圾清运的经营经验和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的设备优先考虑。
(二)需提供的资料:承揽人身份证、垃圾清运车辆的合法手续、保险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18时止,欢迎承揽方实地调查,并在公告期满前报名。
(四)报名地点:古砦仫佬族乡农业服务中心
(五)招标方式:古砦仫佬族乡通知所有承揽方开展集中现场报价竞标,择优合作。
五、其他要求
1. 项目合作期限为3年。
2. 项目承揽方全权负责自行配备作业人员、清运车辆、机械设备、工具耗材,自主组织日常清运作业。
3. 项目承揽方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作业,文明施工。
4. 项目承揽方须为所有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相关安全生产保险,配齐安全防护用具。作业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第三方纠纷赔偿等,均由项目承揽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 项目承揽方须保证服务质量达标,对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督查反馈问题及时整改,不得推诿、拖延、敷衍。
6.项目承揽方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本协议服务内容,不得无故停运、漏运、少运。
7. 项目承揽方多次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擅自停运、漏运严重、服务质量极差,造成环境卫生负面舆情、上级通报批评、影响乡级考核的,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不予支付当期服务费用,并追究 项目承揽方相应责任。
8.项目承揽方擅自中途解除协议、无故终止服务的,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且须配合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完成过渡期工作衔接,否则视为违约,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联系人:王旋 电话 :18977212100
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