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广西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泉支行抵押登记的公告(王炳华)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12-29 10:15
| 作者:
广西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泉支行:
王炳华于2022年06月30日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柳糖路11号(商贸城)E-5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238号】作为抵押物与你行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桂(2022)柳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730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桂0222执521号之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桂0222执521号之十】致使你行的抵押权灭失,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注销你行的桂(2022)柳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730号的抵押权登记。
特此公告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