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重要信息公开
一起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来源: 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5-12-04


2025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

12月1日至12月7日

是第八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宪法宣传周”主题为: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宪法与你我息息相关

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基本知识。

↓ ↓ ↓

宪法的重要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发展历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情况下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是一部“宪法性文件”。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也叫“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修改后制定的,包括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内容。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部宪法。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三部宪法,此后又在五届二次会议和五届三次会议上做了两次小范围的修改。我国现行的宪法,于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也叫“八二宪法”,它继承和发展了“五四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同时又吸收了一些其他国家的经验,一直沿用至今。“八二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形成了5个修正案。

现行宪法的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现在共有1个序言、4章、143条。其结构为:序言,共13个自然段;第一章“总纲”,共32条;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共24条;第三章“国家机构”,分为8节,共84条;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3条。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是什么?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社会文化权利、监督权。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义务,如劳动的义务、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等义务。

宪法宣誓制度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新的誓词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守护你我的一生

在很多人眼里宪法很“高冷”其实不然“她”每时每刻都在你我身边默默守护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航向

了解宪法

不仅是为了知法于心

更是为了守法于行

快转发分享下面这组海报

积极成为宪法的践行者与法治文化的传播者

共同弘扬宪法精神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让我们一起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柳城县统计局

2025年12月4日


一起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来源: 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25-12-04 16:10    |  作者:


2025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

12月1日至12月7日

是第八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宪法宣传周”主题为: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宪法与你我息息相关

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基本知识。

↓ ↓ ↓

宪法的重要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发展历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情况下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是一部“宪法性文件”。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也叫“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修改后制定的,包括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内容。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部宪法。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三部宪法,此后又在五届二次会议和五届三次会议上做了两次小范围的修改。我国现行的宪法,于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也叫“八二宪法”,它继承和发展了“五四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同时又吸收了一些其他国家的经验,一直沿用至今。“八二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形成了5个修正案。

现行宪法的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现在共有1个序言、4章、143条。其结构为:序言,共13个自然段;第一章“总纲”,共32条;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共24条;第三章“国家机构”,分为8节,共84条;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3条。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是什么?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社会文化权利、监督权。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义务,如劳动的义务、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等义务。

宪法宣誓制度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新的誓词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守护你我的一生

在很多人眼里宪法很“高冷”其实不然“她”每时每刻都在你我身边默默守护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航向

了解宪法

不仅是为了知法于心

更是为了守法于行

快转发分享下面这组海报

积极成为宪法的践行者与法治文化的传播者

共同弘扬宪法精神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让我们一起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柳城县统计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