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重要信息公开
柳城县冲脉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冲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2-28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冲脉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执法为重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推进有力 

(一)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镇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今年共向党委会专题汇报2次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  

(二)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镇党委精心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报告,及时与本镇法律顾问研究涉及法治建设工作事项,推动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三)坚持理论学习,把准依法治镇工作方向。冲脉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专题学习,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头雁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镇迅速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并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通过举办宣讲、悬挂标语等方式,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学习氛围。 

二、推进民主法治机制,行政决策规范有序  

(一)加强决策前把关,建立法律审查制度。对于决策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需提交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提交班子讨论决策,防止决策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 

(二)健全重大决策制度。制订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镇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完善了重大决策论证、公示、督查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依法决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镇党委、镇政府规范运作。 

(三)重视法律顾问作用。我镇聘请了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陈东律师担任政府及辖区村委、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作用。凡涉及重大法律事项,必征询法律顾问意见,为依法决策、行政执法、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意见。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接受法律咨询6条,开展法治宣传2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2件,提供法律意见3条。以“三官一律”进驻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开展工作为抓手,县政法各单位选派了8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驻我镇,实现辖区内“三官一律”全覆盖,推动“三官一律”进网格担任网格员指导员,围绕矛盾纠纷、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开展工作,打造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共同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三、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执法工作有为  

(一)落实行政执法机制。通过统筹整合全镇执法资源,充实调整了冲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健全工作保障、部门联动、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机制,推动全镇执法工作的一体化部署和协同推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依法依规立案处罚2起林木滥采滥伐案件 ,移送县森林公安1起涉及公益林违法采伐刑事案件。

(二)做实刑事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想,做实做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截至今年11月底,全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9人(其中1人县外转入),累计解除社区矫正94人,涉嫌犯新罪被逮捕1人,冲脉司法所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人,其中严管0人,普管1人,宽管4人。今年1-11月共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教育36人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学习136人次,开展个别教育谈话136人次,公益活动128人次,警告1人次,提请撤销缓刑0人次。通过与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落实镇、村矫正工作人员责任,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采取矫正对象定期汇报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定期视察、监督的方式。今年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三)严格执法保稳定。2024年开展对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6次,参与排查人员67人次,检查场所(单位) 25个;全年一共立刑事案件案15起,破获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治安案件受理29起,成功处理解决29起;治安状况呈现良好态势,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普法依法治理有招  

(一)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完成66名“法律明白人”2024年度考核,他们通过注册“法律明白人”小程序不定期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积极协助镇、村(社区)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及时收集村(居)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居)委会和镇政府反映,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到校为小学生上法制课4次,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传统民族节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禁毒、反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文明促进、农村法律等内容,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6场次,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约26000余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接待咨询22人次,主动认真向咨询人解答生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疑惑和有关法律问题。通过法治宣传,有效地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夯实法治基础。  

(三)突出禁毒宣传。强化禁毒宣传,营造全民禁毒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禁毒宣传,张贴、喷绘禁毒标语113余条,悬挂横幅10条,多次组织辖区内的青少年学生和居民1900多人次观看毒品预防教育,最大程度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加强对毒品原植物和麻醉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通过开展毒品原植物相关知识的培训,让全镇干部职工对毒品原植物有所了解,利用各种排查工作机会,对废弃养殖棚、加工厂、人迹罕至的隐蔽区等等可能存在不法分子种毒、制毒风险的区域开展排查,实现零种毒、零制毒。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落实有方 

(一)法律进村,助力镇村振兴。逐步引导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镇村治理的重要参谋作用,引导村(社区)律师积极为村(社区)提供法治体检,参与审核修订村规民约,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为重大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信访维稳工作等。 

(二)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在调处工作中按照“321”调处机制尽量将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按照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尽量把潜在的隐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作中按照以民为本的原则,做到不扰民、不惊民,耐心认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树立社会良好风气,使广大群众道德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针对当前三大纠纷、农村宅基地、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重点问题明确了领导和调处小组及时跟踪调处,综治中心、司法所做到定人定点,排查调处,积极防范,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上报制度,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冲脉镇现有人民调解委8个,其中村(社区)调解委6个,镇人民调解委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们调解委1个,及时调整各调解委成员,聘请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0名,纠纷信息员108人。今年1—11月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3次,发现民间纠纷104件,预防纠纷13件,调解民间纠纷104件,其中邻里纠纷97件,损害赔偿纠纷3件,婚姻家庭纠纷3件,合同纠纷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0件,其它纠纷0件。调解成功9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2%,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4件,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在执行落实方面存在偏差

一方面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虽然开展了很多具体的工作,但相应的一些制度却未能够及时更新完善,另一方面部分配套制度在落实过程中,由于资金、人员的紧张,特别是人手的缺乏,未能够全面到位。

(二)目前法治机构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镇村两级法律专业人才较稀缺,未能构建区、镇、村三级法治专职部门。

(三)农村基层群众法律素质较低经过长时间的普法宣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农村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治意识欠缺,与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差距较大,农民民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有的农民在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能运用正确的手段进行维权,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形态出现,要么畏于权势、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于不顾、“以暴制暴”,导致违法犯罪。有的农民法律知识缺乏,无视法律,崇尚“无讼有德”、“权大于法”,喜欢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围堵政府机关等非法行为来解决问题。 

七、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并鼓励镇里的年轻干部多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二)突出村民自治,提升法治政府效果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村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在接下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镇将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镇领导班子、村“两委”干部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百姓的安居乐业。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我镇全体干部职工将凝聚共识,齐心全力,为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奋力前进。

柳城县冲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柳城县冲脉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冲脉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5-02-28 10:02    |  作者: 柳城县司法局冲脉司法所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冲脉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执法为重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推进有力 

(一)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镇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今年共向党委会专题汇报2次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  

(二)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镇党委精心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报告,及时与本镇法律顾问研究涉及法治建设工作事项,推动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三)坚持理论学习,把准依法治镇工作方向。冲脉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专题学习,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头雁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镇迅速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并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通过举办宣讲、悬挂标语等方式,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学习氛围。 

二、推进民主法治机制,行政决策规范有序  

(一)加强决策前把关,建立法律审查制度。对于决策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需提交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提交班子讨论决策,防止决策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 

(二)健全重大决策制度。制订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镇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完善了重大决策论证、公示、督查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依法决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镇党委、镇政府规范运作。 

(三)重视法律顾问作用。我镇聘请了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陈东律师担任政府及辖区村委、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作用。凡涉及重大法律事项,必征询法律顾问意见,为依法决策、行政执法、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意见。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接受法律咨询6条,开展法治宣传2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2件,提供法律意见3条。以“三官一律”进驻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开展工作为抓手,县政法各单位选派了8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驻我镇,实现辖区内“三官一律”全覆盖,推动“三官一律”进网格担任网格员指导员,围绕矛盾纠纷、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开展工作,打造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共同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三、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执法工作有为  

(一)落实行政执法机制。通过统筹整合全镇执法资源,充实调整了冲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健全工作保障、部门联动、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机制,推动全镇执法工作的一体化部署和协同推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依法依规立案处罚2起林木滥采滥伐案件 ,移送县森林公安1起涉及公益林违法采伐刑事案件。

(二)做实刑事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想,做实做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截至今年11月底,全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9人(其中1人县外转入),累计解除社区矫正94人,涉嫌犯新罪被逮捕1人,冲脉司法所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人,其中严管0人,普管1人,宽管4人。今年1-11月共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教育36人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学习136人次,开展个别教育谈话136人次,公益活动128人次,警告1人次,提请撤销缓刑0人次。通过与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落实镇、村矫正工作人员责任,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采取矫正对象定期汇报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定期视察、监督的方式。今年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三)严格执法保稳定。2024年开展对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6次,参与排查人员67人次,检查场所(单位) 25个;全年一共立刑事案件案15起,破获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治安案件受理29起,成功处理解决29起;治安状况呈现良好态势,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普法依法治理有招  

(一)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完成66名“法律明白人”2024年度考核,他们通过注册“法律明白人”小程序不定期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积极协助镇、村(社区)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及时收集村(居)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居)委会和镇政府反映,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到校为小学生上法制课4次,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传统民族节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禁毒、反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文明促进、农村法律等内容,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6场次,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约26000余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接待咨询22人次,主动认真向咨询人解答生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疑惑和有关法律问题。通过法治宣传,有效地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夯实法治基础。  

(三)突出禁毒宣传。强化禁毒宣传,营造全民禁毒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禁毒宣传,张贴、喷绘禁毒标语113余条,悬挂横幅10条,多次组织辖区内的青少年学生和居民1900多人次观看毒品预防教育,最大程度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加强对毒品原植物和麻醉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通过开展毒品原植物相关知识的培训,让全镇干部职工对毒品原植物有所了解,利用各种排查工作机会,对废弃养殖棚、加工厂、人迹罕至的隐蔽区等等可能存在不法分子种毒、制毒风险的区域开展排查,实现零种毒、零制毒。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落实有方 

(一)法律进村,助力镇村振兴。逐步引导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镇村治理的重要参谋作用,引导村(社区)律师积极为村(社区)提供法治体检,参与审核修订村规民约,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为重大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信访维稳工作等。 

(二)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在调处工作中按照“321”调处机制尽量将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按照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尽量把潜在的隐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作中按照以民为本的原则,做到不扰民、不惊民,耐心认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树立社会良好风气,使广大群众道德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针对当前三大纠纷、农村宅基地、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重点问题明确了领导和调处小组及时跟踪调处,综治中心、司法所做到定人定点,排查调处,积极防范,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上报制度,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冲脉镇现有人民调解委8个,其中村(社区)调解委6个,镇人民调解委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们调解委1个,及时调整各调解委成员,聘请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0名,纠纷信息员108人。今年1—11月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3次,发现民间纠纷104件,预防纠纷13件,调解民间纠纷104件,其中邻里纠纷97件,损害赔偿纠纷3件,婚姻家庭纠纷3件,合同纠纷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0件,其它纠纷0件。调解成功9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2%,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4件,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在执行落实方面存在偏差

一方面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虽然开展了很多具体的工作,但相应的一些制度却未能够及时更新完善,另一方面部分配套制度在落实过程中,由于资金、人员的紧张,特别是人手的缺乏,未能够全面到位。

(二)目前法治机构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镇村两级法律专业人才较稀缺,未能构建区、镇、村三级法治专职部门。

(三)农村基层群众法律素质较低经过长时间的普法宣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农村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治意识欠缺,与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差距较大,农民民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有的农民在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能运用正确的手段进行维权,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形态出现,要么畏于权势、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于不顾、“以暴制暴”,导致违法犯罪。有的农民法律知识缺乏,无视法律,崇尚“无讼有德”、“权大于法”,喜欢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围堵政府机关等非法行为来解决问题。 

七、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并鼓励镇里的年轻干部多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二)突出村民自治,提升法治政府效果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村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在接下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镇将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镇领导班子、村“两委”干部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百姓的安居乐业。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我镇全体干部职工将凝聚共识,齐心全力,为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奋力前进。

柳城县冲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