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我局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建立健全以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生态环保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局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各股室职责、人员职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把法治建设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生态环境工作各项任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改革专项工作,着力开展县级生态环境行政权力清单梳理,明确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保留行政权力3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权力2项),按照法定职责必须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完成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清理和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一是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4年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二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本局已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未发现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亟待清理修订的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凡是涉及相关行政机关职能的重大决策,都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凡是涉及面广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都采取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民主性,有效的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向市局法律顾问咨询我局重大决策和具体问题,根据提供法律意见进行修改,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四)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对文字、音像的记录。文字记录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检测鉴定意见等书面记录。音像记录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电子记录。二是对调查与取证的记录。我局环境执法大队在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件号码及出示情况在调查取证相关笔录中载明。
2、开展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工作。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标准,推进依法、规范、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减少执法随意性。
3、建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许可备案等制度,在立案、调查取证、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环节明确加以规定,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内容合法化。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文件,编制了《柳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柳城县空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柳城县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柳城县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多部涉及大气、水、固废等领域生态环境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二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依法处置能力。2024年10月31日,我局联合多部门在鹿寨县中渡镇开展了柳州市重点流域“一河一策一图”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以水体污染为背景,模拟流域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通过演练提高我局环境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今后预防及应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扎实做好污染投诉与纠纷查处工作,严格执行“12369”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时限完成群众反映的关于环境方面的投诉,把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2024年共接到群众投诉548件,目前已办结527件,办结率96%。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按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 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 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建议、提案的吸收和采纳,从而指 导生态环境工作实践,许多建议、提案成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
(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国家规定的民生保障重点行业等4大类累计45家企业列入清单,开展“非接触”式执法或见面执法,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减少对企业打扰,为企业营造宽松的运营环境。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举办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宪法、新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开展法律法规“每月一学、每季一考”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共学习各类法律法规12部,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多举措创新普法方式。我局坚持以“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为导向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优化普法服务提高企业守法水平。将普法融入执法工作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现场解读、分发宣传手册等活动,主动向企业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先后组织开展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品)17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400余人次。
四、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因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局执法大队一线执法人员空缺较多,对现场执法效能存在一定影响;二是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公职律师推进缓慢。我局无法律专业人才,且根据新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要求,需要法律相关专业的毕业人员才能满足法律资格考试条件。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1、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行使权力不越权,履行职责不推诿,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把依法行政的观念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
2、抓好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标识、 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二是全面推动执法大练兵工作,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县执法水平。三是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年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力争把每一位执法人员都培养成执法尖兵。
3、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开展公民环境普法教育,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