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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2-17

柳城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密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财政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围绕《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财政相关工作,全面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财政管理机制,不断加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推进力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发挥法治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制定2024年度法治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领党组成员将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和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1.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经自查我局只有代理机构代理记账一项许可项目,已移交县行政审批局代为办理,现只有会计代理记账备案制度一项。

2.推进我局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部门,按县委编办印发的“三定方案”,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内部机构设置,不断推动内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机构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我县各项事务的发展。

3.推进简政便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全部取消。

4.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方面,我县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7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定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综〔202452号)文件与我局《关于制定柳城县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柳城财政〔20247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根据财政的各项职能,制定和完善柳城县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柳城县财政局财审制度》《柳城县财政监督检查制度》《柳城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1.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根据制定的《柳城县财政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柳城县财政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柳城县财政局党组会议和决策规则》和《柳城县财政局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真正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和公信力,同时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2.强化财政决策合法审查。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财政局内设法治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决定、提交局办公会审议或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等工作内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按照区财政厅、市财政局要求,完成我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财政系统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厅制定《财政检查规程》(查前公示→开展检查→查后公告)开展各项财政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工作。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检查力度,包括一人多卡、多人一卡等,特别是重点核实疑似死亡人员继续领取补贴情况。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我局完善了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相应制定了《柳城县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各司其职,为突发事件提供保障。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我局相应制定了《柳城县财政局信访工作制度》,对来信事项建立编号登记、交办督办、办结归档的工作机制,确保接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妥善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案件。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1.建立内部控制工作小组,落实内控牵头部门,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加强内部监督。

2.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决策,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衡机制。

3.在内控运行过程中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进行风险评估,逐步完善内控制度。

4.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财政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柳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柳城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及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工作计划。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按照区财政厅的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平台,完成我县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云采购线上运行等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体制。

(十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2024年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我局不断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认真清理2017年以来代县人民政府下发涉及经济类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有失公平和垄断性的文件。

(十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依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以检带普”的形式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镇活动。组织县财政机关干部及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参加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2024年财政法治培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试通过率100%。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集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法工作。积极配合完成2024年全区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十三)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有待加快进程。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法治力量较为薄弱。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足。财政相关法治宣传缺少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二是我局在职人员大多是财经类专业,拥有法学背景和有法律工作经验的较少,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相对匮乏。这与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匹配,成为制约财政法治建设提升的重要瓶颈。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配合牵头单位,结合我局实际开展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认真对照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找到我局现阶段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具体全面的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清理代县人民政府下发涉及经济类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失公平和垄断性的文件。

(二)加强法治培训。加强财政干部法治培训,组织财政干部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和执法证考试,继续加大“八五”普法宣传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财政惠民政策”、“减税降费”、“零基预算”、“金融风险化解”等主题,精心组织各类财政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履行职能。继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收定支,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管好用好。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行政府预算、资产、债务等全链条管理;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和政府购买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财政服务;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助力我县法治一体化建设。


柳城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2-17 10:40    |  作者:

柳城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密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财政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围绕《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财政相关工作,全面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财政管理机制,不断加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推进力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发挥法治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制定2024年度法治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领党组成员将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和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1.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经自查我局只有代理机构代理记账一项许可项目,已移交县行政审批局代为办理,现只有会计代理记账备案制度一项。

2.推进我局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部门,按县委编办印发的“三定方案”,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内部机构设置,不断推动内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机构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我县各项事务的发展。

3.推进简政便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全部取消。

4.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方面,我县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7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定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综〔202452号)文件与我局《关于制定柳城县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柳城财政〔20247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根据财政的各项职能,制定和完善柳城县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柳城县财政局财审制度》《柳城县财政监督检查制度》《柳城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1.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根据制定的《柳城县财政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柳城县财政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柳城县财政局党组会议和决策规则》和《柳城县财政局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真正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和公信力,同时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2.强化财政决策合法审查。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财政局内设法治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决定、提交局办公会审议或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等工作内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按照区财政厅、市财政局要求,完成我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财政系统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厅制定《财政检查规程》(查前公示→开展检查→查后公告)开展各项财政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工作。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检查力度,包括一人多卡、多人一卡等,特别是重点核实疑似死亡人员继续领取补贴情况。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我局完善了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相应制定了《柳城县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各司其职,为突发事件提供保障。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我局相应制定了《柳城县财政局信访工作制度》,对来信事项建立编号登记、交办督办、办结归档的工作机制,确保接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妥善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案件。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1.建立内部控制工作小组,落实内控牵头部门,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加强内部监督。

2.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决策,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衡机制。

3.在内控运行过程中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进行风险评估,逐步完善内控制度。

4.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财政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柳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柳城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及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工作计划。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按照区财政厅的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平台,完成我县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云采购线上运行等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体制。

(十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2024年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我局不断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认真清理2017年以来代县人民政府下发涉及经济类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有失公平和垄断性的文件。

(十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依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以检带普”的形式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镇活动。组织县财政机关干部及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参加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2024年财政法治培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试通过率100%。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集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法工作。积极配合完成2024年全区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十三)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有待加快进程。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法治力量较为薄弱。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足。财政相关法治宣传缺少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二是我局在职人员大多是财经类专业,拥有法学背景和有法律工作经验的较少,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相对匮乏。这与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匹配,成为制约财政法治建设提升的重要瓶颈。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配合牵头单位,结合我局实际开展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认真对照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找到我局现阶段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具体全面的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清理代县人民政府下发涉及经济类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失公平和垄断性的文件。

(二)加强法治培训。加强财政干部法治培训,组织财政干部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和执法证考试,继续加大“八五”普法宣传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财政惠民政策”、“减税降费”、“零基预算”、“金融风险化解”等主题,精心组织各类财政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履行职能。继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收定支,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管好用好。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行政府预算、资产、债务等全链条管理;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和政府购买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财政服务;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助力我县法治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