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政发
柳城政发〔2022〕1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号“9.16”柴房火灾伤人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21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

9.16”柴房火灾伤人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916423分许,位于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号柴房内发生一起火灾案件。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9.16”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火灾伤人案件一般事故调查组事故进行调查。

一、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季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韦毅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春海 县安委办主任、应急局局长

吕秋雄 县安委办副主任、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卫华 东泉镇镇长

成 员:唐卫国 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 茂 东泉镇副镇长

吕云勇 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居子涵 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火灾原因调查财产损失统计个工作小组,柳城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调查,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第一组:火灾原因调查工作组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和东泉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查明火灾发生的经过、火灾原因、事故教训、事故责任。

第二组:财产损失统计工作组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东泉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统计核实核定受灾户因火灾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应在30日内完成调查工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受伤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吕秋雄同志兼任。待“9.16”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号火灾案件伤人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该调查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29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1日印发

索  引  号:
11450222007629223K/2022-42409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1日
标  题:
柳城政发〔2022〕1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号“9.16”柴房火灾伤人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城政发〔2022〕1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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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政发〔2022〕1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号“9.16”柴房火灾伤人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9-21 18:25    |  作者: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

9.16”柴房火灾伤人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916423分许,位于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号柴房内发生一起火灾案件。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9.16”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火灾伤人案件一般事故调查组事故进行调查。

一、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季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韦毅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春海 县安委办主任、应急局局长

吕秋雄 县安委办副主任、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卫华 东泉镇镇长

成 员:唐卫国 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 茂 东泉镇副镇长

吕云勇 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居子涵 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火灾原因调查财产损失统计个工作小组,柳城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调查,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第一组:火灾原因调查工作组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和东泉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查明火灾发生的经过、火灾原因、事故教训、事故责任。

第二组:财产损失统计工作组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东泉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统计核实核定受灾户因火灾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应在30日内完成调查工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受伤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吕秋雄同志兼任。待“9.16”柳城县东泉镇新龙村民委上龙屯21号火灾案件伤人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该调查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29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