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柳城县龙头镇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2-13

柳城县龙头镇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柳城县龙头镇各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4)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6)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柳城县龙头镇党委的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要求,抓好本镇党的建设。

  (3)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和文秘、人事、民族宗教侨务、目标管理、工青妇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4)围绕经济建设,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5)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柳城县龙头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能

  (1)负责全镇财政预决算工作。

  (2)对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增收节支为工作目标。

   (3)负责票证的领发、结报、保管、监督和使用。

   (4)负责全镇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4、柳城县龙头镇计生站的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

  (3)依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格确认、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和信息上报等基础性工作。

  (4)依法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生育控制、落实“首选”环扎措施、孕前、孕期的经常性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依法审查、核发、校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法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

  (6)依法做好《二孩生育证》审批前的调查核实工作。

  (7)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时足额上缴国库。依法开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行为。

  (8)依法查处违法利用超声诊断仪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指导行政村(居)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两无一提高”等活动。

  (9)依法开展人口统计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反馈、上报等统计管理工作。 

  (10)完成镇人民政府交给的有关工作任务。

   5、柳城县龙头镇文广站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本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图书馆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2)负责本镇广播、电视、电影等新闻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3)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6、柳城县龙头镇劳保所的主要职能

   办理失业证、居民医保、新农保、退休人员生存认定、失业登记办理、劳务力的转移就业和培训。

  7、柳城县龙头镇国土环保安监站的主要职能

   负责城镇建设规划各种审批手续,加强城镇建设及环境卫生管理等事项。

   8、柳城县龙头镇经管站的主要职能

  (1)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和资金管理,指导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财务公开、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防止集体资产损失。

  (2)负责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的管理,认真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监测农民负担动态和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措施的实施,推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四项制度。

  (3)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股份合作组织,各种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

   9、柳城县龙头镇林业站的主要职能

  (1)传播林业科技信息,咨询推广林业先进经验,开展林业培训,经营林木种苗,管辖镇内竹木及其成品、半成品、柴炭。

  (2)野生动物、林业产品的运输、经营监管。

  (3)森林采伐监督检查;松脂采割的监督检查。

  (4)一般违章野外用火处罚。

  (5)一般盗伐滥伐林木案的查处。

  (6)林地管理、林权勘界发证等。

   10、柳城县龙头镇水利站的主要工作安排

  (1) 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

  (3)负责协助水费收缴。

  (4)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镇小型水利、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5)做好水利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协助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案件。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龙头镇共有直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柳城县龙头镇党委。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龙头镇财政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龙头镇计生站、柳城县龙头镇文广站、柳城县龙头镇劳保所、柳城县龙头镇国土环保安监站、柳城县龙头镇经管站、柳城县龙头镇林业站、柳城县龙头镇水保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6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9人,其中行政在职28人,事业在职3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退休人员24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8人,其中行政在职28人,事业在职0人,退休人员13人。

(二)参公及事业单位

所属7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0人,其中事业在职30人,退休人员11人。其中:

柳城县龙头镇财政所参公事业编制5  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 3人,其中事业在职  3人。退休人员2人。

柳城县龙头镇计生站事业编制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事业在职7人。退休人员3人。

柳城县龙头镇文广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事业在职3人。退休人员3人。

柳城县龙头镇劳保所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退休人员1人。

柳城县龙头镇林业站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退休人员1人。

柳城县龙头镇水利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事业在职3人。退休人员3人。

柳城县龙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人,其中事业在职1人。

柳城县龙头镇国土环保安监站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人,其中事业在职8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1.组织完成2018年我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815.41万元,增长22.9%。

2.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争取上级扩大对我镇的基建投资规模,将财政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加快资金拨付,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3.强化收入工作。统筹我镇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确保我镇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和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

4.严格支出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我镇预算执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法定支出、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需要。

5.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大清理结余结转资力度,建立结转结余指标清理会审制度。继续加快预算审核和资金下达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6.深化财政改革。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等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以下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二是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三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815.41万元,同比增长151.74万元,同比增长2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5.41万元,同比增长151.74万元,同比增长22.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8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733.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92%,同比增加144.54万元,同比增长24.6%;项目支出82.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7%,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9.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59.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37%,同比增加78.34万元,同比增长20.55%;

(2)国防支出预算1万元年;占支出总预算0.12%,与上年持平;

(3)科学技术支出预算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4%,与上年持平;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5%,同比增加6.33万元,同比增长65.9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2.7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83%,同比增加36.07万元,同比增长47.02%;

(6)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9%,同比增加27.23万元,同比增长32.26%;

(7)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3%,同比增加24.21万元,同比增长203.6%;

(8)农林水支出预算36.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2%,同比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8.85%;

(9)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6.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7%,同比增加19.12万元,同比增长50.74%。

    (10)其他支出预算18万元;占支出预算2.71%,与上年持平。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33.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92%,同比增加144.54万元,同比增长24.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0.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同比增加94.33万元,同比增长21.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4%,同比增加28.47万元,同比增长70.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34.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5%,同比增加少21.74万元,同比增长19.3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万82.18元;占支出总预算10.08%,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9.6%。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2.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8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23万元,项目支出82.1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工作支出。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5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项目支出30.7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生态乡村及保洁经费、乡镇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乡镇食堂修缮费、后勤及中心工作补助、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等商业和服务经费。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征兵工作经费。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办公经费;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经费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部门监察等专项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要用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团委业务及工作经费、妇联业务及工作经费。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7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工资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商品和服务经费。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党代表活动室经费、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党代表、党政协委员之家活动经费

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工作经费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事物普及专项经费。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科学技术类专项经费。

图书馆支出0.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文广站科普知识等专项经费

广播支出1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5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站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的经费。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预防艾滋病经费。

计划生育机构支出5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的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事业运行(农业)支出6.44万,其中:基本支出6.44万,主要用于经管站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的经费。

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员工资及经费支出的经费。

水土保持(水利)支出18.03万,其中:基本支出18.03万,主要用于水利站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支出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其他支出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其他工作事物支出的经费。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7万元,同比减少2.3万元,同比下降21%。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7万元,同比减少2.3,同比下降46%。减少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6万元,同比无增减。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6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某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14万元,同比增加24.37万元,同比增长94.5%。增加原因是2018年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017年此项不在公用经费预算安排。

另外,龙头镇下属共有8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3万元,同比增加4.11万元,同比增长28%。增加原因是2018年有新增人员。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占总预算的0.3%。其中集中采购预算2.5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龙头镇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龙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美丽乡村及保洁员补助支出项目42.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龙头镇镇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149.06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602]柳城县龙头镇.xls


柳城县龙头镇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龙头镇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柳城县龙头镇各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4)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6)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柳城县龙头镇党委的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要求,抓好本镇党的建设。

  (3)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和文秘、人事、民族宗教侨务、目标管理、工青妇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4)围绕经济建设,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5)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柳城县龙头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能

  (1)负责全镇财政预决算工作。

  (2)对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增收节支为工作目标。

   (3)负责票证的领发、结报、保管、监督和使用。

   (4)负责全镇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4、柳城县龙头镇计生站的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

  (3)依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格确认、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和信息上报等基础性工作。

  (4)依法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生育控制、落实“首选”环扎措施、孕前、孕期的经常性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依法审查、核发、校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法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

  (6)依法做好《二孩生育证》审批前的调查核实工作。

  (7)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时足额上缴国库。依法开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行为。

  (8)依法查处违法利用超声诊断仪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指导行政村(居)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两无一提高”等活动。

  (9)依法开展人口统计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反馈、上报等统计管理工作。 

  (10)完成镇人民政府交给的有关工作任务。

   5、柳城县龙头镇文广站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本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图书馆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2)负责本镇广播、电视、电影等新闻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3)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6、柳城县龙头镇劳保所的主要职能

   办理失业证、居民医保、新农保、退休人员生存认定、失业登记办理、劳务力的转移就业和培训。

  7、柳城县龙头镇国土环保安监站的主要职能

   负责城镇建设规划各种审批手续,加强城镇建设及环境卫生管理等事项。

   8、柳城县龙头镇经管站的主要职能

  (1)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和资金管理,指导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财务公开、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防止集体资产损失。

  (2)负责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的管理,认真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监测农民负担动态和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措施的实施,推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四项制度。

  (3)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股份合作组织,各种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

   9、柳城县龙头镇林业站的主要职能

  (1)传播林业科技信息,咨询推广林业先进经验,开展林业培训,经营林木种苗,管辖镇内竹木及其成品、半成品、柴炭。

  (2)野生动物、林业产品的运输、经营监管。

  (3)森林采伐监督检查;松脂采割的监督检查。

  (4)一般违章野外用火处罚。

  (5)一般盗伐滥伐林木案的查处。

  (6)林地管理、林权勘界发证等。

   10、柳城县龙头镇水利站的主要工作安排

  (1) 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

  (3)负责协助水费收缴。

  (4)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镇小型水利、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5)做好水利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协助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案件。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龙头镇共有直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柳城县龙头镇党委。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龙头镇财政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龙头镇计生站、柳城县龙头镇文广站、柳城县龙头镇劳保所、柳城县龙头镇国土环保安监站、柳城县龙头镇经管站、柳城县龙头镇林业站、柳城县龙头镇水保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6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9人,其中行政在职28人,事业在职3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退休人员24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8人,其中行政在职28人,事业在职0人,退休人员13人。

(二)参公及事业单位

所属7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0人,其中事业在职30人,退休人员11人。其中:

柳城县龙头镇财政所参公事业编制5  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 3人,其中事业在职  3人。退休人员2人。

柳城县龙头镇计生站事业编制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事业在职7人。退休人员3人。

柳城县龙头镇文广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事业在职3人。退休人员3人。

柳城县龙头镇劳保所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退休人员1人。

柳城县龙头镇林业站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退休人员1人。

柳城县龙头镇水利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事业在职3人。退休人员3人。

柳城县龙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人,其中事业在职1人。

柳城县龙头镇国土环保安监站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人,其中事业在职8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1.组织完成2018年我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815.41万元,增长22.9%。

2.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争取上级扩大对我镇的基建投资规模,将财政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加快资金拨付,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3.强化收入工作。统筹我镇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确保我镇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和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

4.严格支出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我镇预算执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法定支出、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需要。

5.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大清理结余结转资力度,建立结转结余指标清理会审制度。继续加快预算审核和资金下达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6.深化财政改革。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等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以下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二是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三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815.41万元,同比增长151.74万元,同比增长2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5.41万元,同比增长151.74万元,同比增长22.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8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733.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92%,同比增加144.54万元,同比增长24.6%;项目支出82.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7%,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9.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59.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37%,同比增加78.34万元,同比增长20.55%;

(2)国防支出预算1万元年;占支出总预算0.12%,与上年持平;

(3)科学技术支出预算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4%,与上年持平;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5%,同比增加6.33万元,同比增长65.9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2.7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83%,同比增加36.07万元,同比增长47.02%;

(6)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9%,同比增加27.23万元,同比增长32.26%;

(7)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3%,同比增加24.21万元,同比增长203.6%;

(8)农林水支出预算36.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2%,同比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8.85%;

(9)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6.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7%,同比增加19.12万元,同比增长50.74%。

    (10)其他支出预算18万元;占支出预算2.71%,与上年持平。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33.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92%,同比增加144.54万元,同比增长24.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0.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同比增加94.33万元,同比增长21.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4%,同比增加28.47万元,同比增长70.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34.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5%,同比增加少21.74万元,同比增长19.3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万82.18元;占支出总预算10.08%,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9.6%。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2.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8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23万元,项目支出82.1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工作支出。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5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项目支出30.7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生态乡村及保洁经费、乡镇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乡镇食堂修缮费、后勤及中心工作补助、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等商业和服务经费。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征兵工作经费。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办公经费;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经费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部门监察等专项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要用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团委业务及工作经费、妇联业务及工作经费。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7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工资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商品和服务经费。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党代表活动室经费、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党代表、党政协委员之家活动经费

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工作经费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事物普及专项经费。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科学技术类专项经费。

图书馆支出0.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文广站科普知识等专项经费

广播支出1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5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站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的经费。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预防艾滋病经费。

计划生育机构支出5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的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事业运行(农业)支出6.44万,其中:基本支出6.44万,主要用于经管站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的经费。

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员工资及经费支出的经费。

水土保持(水利)支出18.03万,其中:基本支出18.03万,主要用于水利站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支出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其他支出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其他工作事物支出的经费。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7万元,同比减少2.3万元,同比下降21%。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7万元,同比减少2.3,同比下降46%。减少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6万元,同比无增减。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6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某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14万元,同比增加24.37万元,同比增长94.5%。增加原因是2018年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017年此项不在公用经费预算安排。

另外,龙头镇下属共有8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3万元,同比增加4.11万元,同比增长28%。增加原因是2018年有新增人员。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占总预算的0.3%。其中集中采购预算2.5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龙头镇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龙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美丽乡村及保洁员补助支出项目42.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龙头镇镇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149.06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602]柳城县龙头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