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华侨管理区建设、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管理区党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制定管理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4、负责管理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所辖区域内的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财政、民政、侨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农业生产、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动物防疫、美丽柳城、清洁乡村和组织做好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整等,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联系和协调辖区税务、工商、金融、公安、技术监督等工作。
7、保障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尊重归侨侨眷的风俗习惯;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共有直属单位1个,为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8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事业在职27人。退休人员1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认真抓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动物防疫、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美丽柳城”乡村建设、文教卫生等各项社会事务,确保管理区社会的平安、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47.75万元,同比增加113.17万元,同比增长84.0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75万元,同比增加(减少)113.17万元,同比增长84.0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4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92%,同比增加113.17万元,同比增长100.97%;项目支出2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8%,同比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7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同比增加75.57万元,同比增长79.4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5.5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8.39%,同比增加18.32万元,同比增长67.25%;
(3)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9%,同比增加7.51万元,同比增长(下降)163.2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同比增加11.77万元,同比增长154.6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2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92%,同比增加113.17万元,同比增长100.9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3.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88%,同比增加112.1万元,同比增长137.8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5%,同比增加8.7万元,同比增长(107.6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5.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9%,同比减少7.58万元,同比下降33.4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8%,同比持平。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37.78%,同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2.22%,同比持平;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47.75万元,同比增加113.17万元,同比增长100.97%。其中:基本支出225.25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支出14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伏华经管区管理经费5万元,新农保业务费1.5万元,清洁乡村工作经费2万元。
3.华侨事务支出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华侨农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
4.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独生子女5%补助支出。
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非统发)。
7.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医疗保险金。
8.住房公积金支出1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8万元,同比增加0.49万元,同比增长16.39%。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98万元,同比增加0.49万元,同比增长33%。增加原因是公招新增在编人员20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1.5万元,同比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原有1辆公务用车已申请拍卖)。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5万元,同比持平。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3万元,比上年8.08万元增加8.65万元,增长107.05%。增加原因是公招新增在编人员20人。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持平。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美丽清洁乡村项目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无固定资产。资产总额是15.1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12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