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伏虎华侨管理区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好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柳城县委、县政府有关华侨管理区建设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好经济管理区如下工作:
1、抓好农业生产工作
2、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抓好社会保障工作
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5、抓好动物防疫工作
6、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7、抓好“美丽柳城、清洁乡村”工作
8、抓好文教卫生工作
9、抓好党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抓好综治工作
11、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公益设施项目建设征地收尾工作
12、做好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
1.组织完成2017年收入预期目标134.58万元。
2.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争取上级扩大对我单位的基建投资。
3.严格支出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本级预算执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法定支出、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需要。
4.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审核和资金下达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二)机构设置
伏虎华侨管理区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没有二层机构。
内设党政办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7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事业在职10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34.58万元,同比增加31.61万元,同比增长30.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58万元,同比增加31.61万元,同比增长30.7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28%,同比增加31.61万元,同比增长39.28%;项目支出2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72%,与同级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95.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69%,同比增加20.29万元,同比增长27.1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7.2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0.24%,同比增加8.27万元,同比增长43.60%;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同比增加1.18万元,同比增长34.5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5%,同比增加1.87万元,同比增长32.5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1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28%,同比增加31.61万元,同比增长39.2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1.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57%,同比增加28.29万元,同比增长53.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1%,同比增加5.41万元,同比增长202.6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2.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22%,同比减少2.09万元,同比下降8.4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72%,同比增加0万元,与同期持平。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7.7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2.22%。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8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事业运行7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管理区综合业务和“美丽柳城.清洁乡村”及新农保工作。
华侨事务支出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华侨农场生产补助。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9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9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元。主要用于伏虎农场镇南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9万元,比上年预算1.47万元,同比增加1.52万元,同比增长103.40%。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49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1.36%,增加原因为有新增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1.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公车保有量1辆,公车运行费1.5万元,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车改革后,保留1辆公务用车, 2017年公车保有量1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1.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无预算。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08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美丽柳城.清洁乡村”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无固定资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12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伏虎华侨管理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