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柳城县东泉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3-02

柳城县东泉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东泉镇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1、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4)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6)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柳城县东泉镇党委的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要求,抓好本镇党的建设。

  (3)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和文秘、人事、民族宗教侨务、目标管理、工青妇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4)围绕经济建设,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5)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东泉农业服务中心各组职责

(1)经管组职责

开展对农村经济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规范和管理农村承包合同及合同的鉴定归档工作;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培训本镇农村财会人员;开展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镇土地延包工作的各项管理及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的管理;负责本镇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报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企业站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本乡镇规划工作;协调本镇企业、村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管理工作;按《乡镇企业法》监督不准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监督用工和劳资关系;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工厂管理技术。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4、东泉镇水保站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协助水费收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镇小型水利、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做好水利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协助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案件。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5、东泉镇林业站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和指导本镇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引进和推广林业新品种,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负责本镇植树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审核木材采伐许可证,检查本镇木材采伐、木材及陆生野生动物的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本镇森林防火的宣传、检查,发生火警、火灾及时汇报和组织扑灭。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6、东泉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职责

负责妇科检查及查环、查孕、查病;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负压吸引术);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手术的随访、咨询和药具发放及质量管理;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咨询和指导;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中旬和指导;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相关生殖保健服务;本区域内管理对象“四术”落实情况的监测、统计和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技术服务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

7、东泉镇劳动事务保障所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保障、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管理等服务工作。

8、东泉镇文化广播电视站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本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图书馆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本镇广播、电视、电影等新闻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9、东泉镇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镇财政预算管理 ,参与制定本镇的财政经济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财政涉农政策的落实;负责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负责各项涉农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发放;负责镇预算外资金监管、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柳城县东泉镇政府

行政单位

38

35




3


柳城县东泉镇党委

行政单位

15

12






柳城县东泉镇财政所

参公单位

8

6






柳城县东泉镇计生站

事业单位

24

20






柳城县东泉镇林业站

事业单位

10

8






柳城县东泉镇广播站

事业单位

7

5






柳城县东泉镇劳保所

事业单位

8

6






柳城县东泉镇农服中心

事业单位

4

3






柳城县东泉镇企业站

事业单位

8

4






柳城县东泉镇规划站

事业单位

6

5




1


柳城县东泉镇水保站

事业单位

4

1






合计


132

105




4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260万元,同比增长55.06万元,同比增长4.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0万元,同比增长55.24万元,同比增长4.5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1%,同比增长51.04万元,同比增长4.63%;项目支出10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9%,同比增加4.02万元,同比增长3.9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一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31.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15%,同比增加51.38万元,同比增长8.85%;

(2)国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同比减少1.69万元,同比下降62.83%;

(3)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1.32万元,同比下降100%;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3%,同比增加2.38万元,同比增长180.31%;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1.8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53%,同比增加3.79万元,同比增长13.51%;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9.8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9%,同比减少46.86万元,同比下降23.82%;

(7)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5%,同比增加13.91万元,同比增长7.81%;

(8)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9%,同比增加13.3万元,同比增长68.95%;

(9)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3%,同比增加7.83万元,同比增长7.19%;

   (10)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同比增加2.8万元,同比增长3.94%;

(11)其他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3%,同比增加25.2万元,同比增长15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15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1%,同比增长51.04万元,同比增长4.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6.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45%,同比增加180.92万元,同比增长27.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1.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4%,同比增加34.83万元,同比增长93.8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46.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32%,同比减少164.7万元,同比下降40.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同比增加4.02万元,同比增长3.96%。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5.7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其他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27万元,项目支出105.7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及事务

2.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9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7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8万元,项目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4.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4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6.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警事务经费。

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团委妇联日常公用经费。

8.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1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10.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和党代表活动室经费。

1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党代党政协委员之家活动经费。

12.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和教育工作经费。

13.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三项工作经费。

14.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工作经费。

15.图书馆0.6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图书购置费。

16.广播3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3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站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1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9万元,主要用于劳保所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18.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19、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6万元。主要事业退休人员经费

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8万元。主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2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预防艾滋病经费。

22.计划生育机构14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2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2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9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站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6.事业运行(农业)4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经管和企办)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7.林业事业机构5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8.水土保持(水利)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万元,主要用于水保站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9.住房公积金支出7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5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30.其他支出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办公经费

31.行政运行(人大事务)4.5万元,其中:其中:项目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含人大例会经费)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3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35万元,比上年预算20.32万元,同比增加11.03万元,同比增长54.29%。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8.75万元,同比增加3.67万元,同比增长24.34%,增加原因为有新增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12.6万元,同比增加7.36万元,增长140.46%。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公车保有量6辆(政府3辆,计生站1辆,广播1辆、社保1辆),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2.6万元,同比增加7.36万元,同比增长140.46%。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车改革后,政府保留3辆公务用车,计生站1辆,广播1辆、社保1辆,2017年公车保有量6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12.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占总预算的0%,同比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1.94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东泉镇及所属二层单位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生态乡村工作预算绩效项目

    (2)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东泉镇及所属二层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东泉镇及所属二层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产账登记在政府固定资产账上,其他资产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605]柳城县东泉镇.xls


柳城县东泉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3-02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东泉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东泉镇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1、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4)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6)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柳城县东泉镇党委的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要求,抓好本镇党的建设。

  (3)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和文秘、人事、民族宗教侨务、目标管理、工青妇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4)围绕经济建设,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5)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东泉农业服务中心各组职责

(1)经管组职责

开展对农村经济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规范和管理农村承包合同及合同的鉴定归档工作;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培训本镇农村财会人员;开展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镇土地延包工作的各项管理及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的管理;负责本镇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报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企业站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本乡镇规划工作;协调本镇企业、村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管理工作;按《乡镇企业法》监督不准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监督用工和劳资关系;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工厂管理技术。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4、东泉镇水保站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协助水费收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镇小型水利、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做好水利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协助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案件。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5、东泉镇林业站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和指导本镇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引进和推广林业新品种,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负责本镇植树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审核木材采伐许可证,检查本镇木材采伐、木材及陆生野生动物的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本镇森林防火的宣传、检查,发生火警、火灾及时汇报和组织扑灭。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6、东泉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职责

负责妇科检查及查环、查孕、查病;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负压吸引术);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手术的随访、咨询和药具发放及质量管理;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咨询和指导;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中旬和指导;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相关生殖保健服务;本区域内管理对象“四术”落实情况的监测、统计和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技术服务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

7、东泉镇劳动事务保障所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保障、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管理等服务工作。

8、东泉镇文化广播电视站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本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图书馆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本镇广播、电视、电影等新闻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9、东泉镇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镇财政预算管理 ,参与制定本镇的财政经济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财政涉农政策的落实;负责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负责各项涉农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发放;负责镇预算外资金监管、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柳城县东泉镇政府

行政单位

38

35




3


柳城县东泉镇党委

行政单位

15

12






柳城县东泉镇财政所

参公单位

8

6






柳城县东泉镇计生站

事业单位

24

20






柳城县东泉镇林业站

事业单位

10

8






柳城县东泉镇广播站

事业单位

7

5






柳城县东泉镇劳保所

事业单位

8

6






柳城县东泉镇农服中心

事业单位

4

3






柳城县东泉镇企业站

事业单位

8

4






柳城县东泉镇规划站

事业单位

6

5




1


柳城县东泉镇水保站

事业单位

4

1






合计


132

105




4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260万元,同比增长55.06万元,同比增长4.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0万元,同比增长55.24万元,同比增长4.5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1%,同比增长51.04万元,同比增长4.63%;项目支出10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9%,同比增加4.02万元,同比增长3.9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一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31.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15%,同比增加51.38万元,同比增长8.85%;

(2)国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同比减少1.69万元,同比下降62.83%;

(3)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1.32万元,同比下降100%;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3%,同比增加2.38万元,同比增长180.31%;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1.8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53%,同比增加3.79万元,同比增长13.51%;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9.8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9%,同比减少46.86万元,同比下降23.82%;

(7)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25%,同比增加13.91万元,同比增长7.81%;

(8)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2.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9%,同比增加13.3万元,同比增长68.95%;

(9)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3%,同比增加7.83万元,同比增长7.19%;

   (10)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同比增加2.8万元,同比增长3.94%;

(11)其他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3%,同比增加25.2万元,同比增长15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15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1%,同比增长51.04万元,同比增长4.6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6.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45%,同比增加180.92万元,同比增长27.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1.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4%,同比增加34.83万元,同比增长93.8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46.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32%,同比减少164.7万元,同比下降40.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同比增加4.02万元,同比增长3.96%。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5.7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其他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27万元,项目支出105.7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及事务

2.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9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7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8万元,项目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4.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4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6.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警事务经费。

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团委妇联日常公用经费。

8.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1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10.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和党代表活动室经费。

1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党代党政协委员之家活动经费。

12.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和教育工作经费。

13.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三项工作经费。

14.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工作经费。

15.图书馆0.6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图书购置费。

16.广播3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3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站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1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9万元,主要用于劳保所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18.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19、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6万元。主要事业退休人员经费

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8万元。主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2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预防艾滋病经费。

22.计划生育机构14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2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2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9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站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6.事业运行(农业)4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经管和企办)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7.林业事业机构5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8.水土保持(水利)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万元,主要用于水保站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9.住房公积金支出7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5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30.其他支出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办公经费

31.行政运行(人大事务)4.5万元,其中:其中:项目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含人大例会经费)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3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35万元,比上年预算20.32万元,同比增加11.03万元,同比增长54.29%。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8.75万元,同比增加3.67万元,同比增长24.34%,增加原因为有新增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12.6万元,同比增加7.36万元,增长140.46%。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公车保有量6辆(政府3辆,计生站1辆,广播1辆、社保1辆),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2.6万元,同比增加7.36万元,同比增长140.46%。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车改革后,政府保留3辆公务用车,计生站1辆,广播1辆、社保1辆,2017年公车保有量6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12.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占总预算的0%,同比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1.94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东泉镇及所属二层单位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生态乡村工作预算绩效项目

    (2)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东泉镇及所属二层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东泉镇及所属二层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产账登记在政府固定资产账上,其他资产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605]柳城县东泉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