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2-13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县域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依据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按照本行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住院医师、专科医师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2.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临床医学等有关科研项目。实施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管理。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15.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指导制定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17.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8.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本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9.承担本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有直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计划生育协会、柳城县红十字会, 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城县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柳城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柳城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下辖柳城县人民医院、柳城县中中医院、柳城县妇幼保健院、柳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城县大埔镇防疫妇幼保健院、柳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及十二个乡镇卫生院和东泉华侨经济管理区卫生院、柳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宣教股(党委办公室)、规划信息和考评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计生指导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计财和项目股。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1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49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03人,其中行政在职46人,事业在职1257人。退休人员273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对各项资金认真把关,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执行,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

(二)严格按照预算制度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按进度使用资金。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2343.00万元,同比增加27636.61万元,同比增长587.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纳入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74.17万元,同比减少232.22万元,同比下降4.93%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545.00万元,同比增加545.0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为27323.82万元, 同比增加27323.8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234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9%,同比减少120.52万元,同比下降2.79%;项目支出2814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01%,同比增加27757.13万元,同比增长7198.2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55.1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33%,同比增加9.64万元,同比增长1.29%;

(2)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1477.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32%,同比增加27627.31万元,同比增长717.62%;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0.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4%,同比减少0.34万元,同比下降0.3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200.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9%,同比减少120.52万元,同比下降2.7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48.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39%,同比减少34.78万元,同比下降0.8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0.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10%,同比增加15.89万元,同比增长13.9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1.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1 %,同比减少101.64万元,同比下降82.6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814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10%,同比增加27757.13万元,同比增长7198.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纳入预算。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493.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7.29%同比增加10445.22万元,同比增长21693.08%

商品和服务支出16540.48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58.77%同比增加16348.31万元,同比增长8507.2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50%同比增加3.59万元,同比增长2.59%

其他资本性支出94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3.34%,同比增加(减少)940万元。

其他支出26.83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0.1%,同比增加20万元,同比增长292.83%。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474.17万元,同比减少232.22万元,同比下降4.93%。其中:基本支出4200.26万元,项目支出273.9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22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及行政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5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4.52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县财政补助经费14.52万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亏损补贴30万元。

3.机关服务支出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会费。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2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事业公用经费。

4.综合医院支出52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08万元,项目支出8.8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人员经费及医院事业运行经费。

5.中医(民族)医院支出29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6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人员经费及医院事业运行经费。

6.乡镇卫生院支出106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4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及事业运行经费。

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35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8.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1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2万元,项目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事业发展。

9.妇幼保健机构支出49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妇幼事业发展。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卫项目支出。

1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9.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9.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公卫项目支出。

12.计划生育服务支出7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3.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44.7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4.76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考上大学奖励、城镇居民享受全区企业职工退休5%奖励金、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补助、非财政拨款企事业企事业职工退休5%、10%奖励金等支出。

1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补助支出。

15.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补助支出。

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

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1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费。

19.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费。

2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住房公积金支出11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8.5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05万元,同比减少2.73万元,下降13.14%。减少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4.55万元,同比减少1.23万元,下降21.28%。减少主要原因是柳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从我单位撤出并入县人社局,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13.5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10%。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减少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3.5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10%。减少原因是柳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从我单位撤出并入县人社局,减少1辆公务用车。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9.38万元,同比减少41.14万元,同比下降13.24%。减少原因是有人员调离及退休导致经费减少。

另外,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共有23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49.88万元,同比减少241.51万元,同比下降6.27%。减少原因是柳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从我单位撤出并入县人社局,人员及车辆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持平。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0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  35.00万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预算绩效项目30.00万元

(3)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亏损补贴30.00万元

   (4)村屯计生协会小组长(人口管理员)项目46.26万元

(5)非财政拨款企事业职工退休项目  70.00万元

(6)门诊及实验室运转项目  500万元

(7)防保院非税收入临聘人员及门诊运转 45.00万元

(8)县人民医院:非税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绩效项目;18772.12万元

(9)妇幼保健院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 5077.22万元

(10) 中医医院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3491.2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35535.37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303]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ls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县域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依据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按照本行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住院医师、专科医师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2.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临床医学等有关科研项目。实施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管理。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15.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指导制定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17.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8.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本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9.承担本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有直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计划生育协会、柳城县红十字会, 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城县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柳城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柳城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下辖柳城县人民医院、柳城县中中医院、柳城县妇幼保健院、柳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城县大埔镇防疫妇幼保健院、柳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及十二个乡镇卫生院和东泉华侨经济管理区卫生院、柳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宣教股(党委办公室)、规划信息和考评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计生指导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计财和项目股。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1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49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03人,其中行政在职46人,事业在职1257人。退休人员273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对各项资金认真把关,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执行,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

(二)严格按照预算制度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按进度使用资金。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2343.00万元,同比增加27636.61万元,同比增长587.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纳入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74.17万元,同比减少232.22万元,同比下降4.93%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545.00万元,同比增加545.0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为27323.82万元, 同比增加27323.8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234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9%,同比减少120.52万元,同比下降2.79%;项目支出2814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01%,同比增加27757.13万元,同比增长7198.2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55.1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33%,同比增加9.64万元,同比增长1.29%;

(2)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1477.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32%,同比增加27627.31万元,同比增长717.62%;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0.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4%,同比减少0.34万元,同比下降0.3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200.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9%,同比减少120.52万元,同比下降2.7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48.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39%,同比减少34.78万元,同比下降0.8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0.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10%,同比增加15.89万元,同比增长13.9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1.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1 %,同比减少101.64万元,同比下降82.6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814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10%,同比增加27757.13万元,同比增长7198.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纳入预算。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493.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7.29%同比增加10445.22万元,同比增长21693.08%

商品和服务支出16540.48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58.77%同比增加16348.31万元,同比增长8507.2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50%同比增加3.59万元,同比增长2.59%

其他资本性支出94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3.34%,同比增加(减少)940万元。

其他支出26.83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0.1%,同比增加20万元,同比增长292.83%。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474.17万元,同比减少232.22万元,同比下降4.93%。其中:基本支出4200.26万元,项目支出273.9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22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及行政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5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4.52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县财政补助经费14.52万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亏损补贴30万元。

3.机关服务支出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会费。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2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事业公用经费。

4.综合医院支出52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08万元,项目支出8.8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人员经费及医院事业运行经费。

5.中医(民族)医院支出29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6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人员经费及医院事业运行经费。

6.乡镇卫生院支出106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4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及事业运行经费。

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35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8.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1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2万元,项目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事业发展。

9.妇幼保健机构支出49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妇幼事业发展。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卫项目支出。

1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9.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9.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公卫项目支出。

12.计划生育服务支出7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3.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44.7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4.76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考上大学奖励、城镇居民享受全区企业职工退休5%奖励金、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补助、非财政拨款企事业企事业职工退休5%、10%奖励金等支出。

1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补助支出。

15.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补助支出。

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

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1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费。

19.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费。

2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住房公积金支出11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8.5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05万元,同比减少2.73万元,下降13.14%。减少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4.55万元,同比减少1.23万元,下降21.28%。减少主要原因是柳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从我单位撤出并入县人社局,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13.5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10%。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减少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3.5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10%。减少原因是柳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从我单位撤出并入县人社局,减少1辆公务用车。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9.38万元,同比减少41.14万元,同比下降13.24%。减少原因是有人员调离及退休导致经费减少。

另外,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共有23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49.88万元,同比减少241.51万元,同比下降6.27%。减少原因是柳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从我单位撤出并入县人社局,人员及车辆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持平。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0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  35.00万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预算绩效项目30.00万元

(3)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亏损补贴30.00万元

   (4)村屯计生协会小组长(人口管理员)项目46.26万元

(5)非财政拨款企事业职工退休项目  70.00万元

(6)门诊及实验室运转项目  500万元

(7)防保院非税收入临聘人员及门诊运转 45.00万元

(8)县人民医院:非税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绩效项目;18772.12万元

(9)妇幼保健院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 5077.22万元

(10) 中医医院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3491.2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35535.37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303]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