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3-03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县重要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向县委及上级党委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信息和建议,办理基层党委(党组)上报县委的请示、报告,为县委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委决策事项及领导批示的督促和催办、落实。根据县委领导的指示抓好催办、检查、信息反馈和协调工作。

三、负责县委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和县委领导重要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四、负责县委和本办公室文件的审核、校对、拟办、印刷、分发、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对基层党委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五、负责县委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会议以及县委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党政机关的机要密码通信、管理、保密工作。

七、负责全县党政系统计算机网络和全县党政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总体规划和管理;县委、县政府视频会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工作。

八、负责本办的行政事务管理以及车辆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政协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各项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设和批评,协助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加强廉政建设。

(三)调整和处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和政协内部合作的重要事项。

(四)组织委员视察、调查和参观,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 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

(五)坚持发展科学、繁荣文化的“双百”方针,密切联系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在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活动 ,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的专长和作用。

(六)宣传和参与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

(七)认真做好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

(八)加强同区内外政协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互通信息,促进政协工作的开展。

(九)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加为祖国服务的才能。

(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其他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本县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考察乡()级干部;承办乡()级干部调动事宜及领导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备案工作。

负责全县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县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工作,办理全县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接;办理县委管理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

建立、管理乡()级后备干部队伍,负责县()级后备干部上报,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的知识分子政策,制定和完善本县知识分子的有关政策,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推荐选拔、管理优秀专家抜尖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优秀专家、抜尖人才开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奖励研制推广科技成果的有功人员。

    (六)制定实施全县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规划,对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和村干部的培训。

研究制定干部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县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研究制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县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等活动,指导全县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干部档案管理,

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指导、检查下级党组织工作,及时向县委、市委组织部报告本县的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县组织史资料的收集、编写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战工作职能和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2.调查研究在新形势下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3.详实掌握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统战对象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团结和凝聚统一战线的全部力量,投身是柳城发展建设。

 4.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要求,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给予妥善的协调解决。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扶贫工作;负责归侨、侨眷和“三侨”子女身份的认定、申报工作。

6.做好农场民族事务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子女升学审核申报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

7.做好宗教工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管理解决并及时上报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

8.做好统战信息上报和统战对象信访接待等工作。

中共柳城县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理论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编写党员干部教育材料,做好县、乡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在理论研究方向、理论宣传政策等方面实施指导。

负责对全县新闻舆论导向正确的引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实施的宏观指导,负责对全县新闻队伍建设的管理,负责规划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指导协调新闻、文化等部门的业务工作。

负责从宏观上和政治、方针、政策方面对文化市场管理实施指导;负责指导文化艺术和精神产品生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的思想政治、国防教育、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扫黄打非”工作;制订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屯、文明单位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监督、检查城管政策、法规的实施。

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对乡镇宣传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制订培训规划并组织全县基层宣传思想干部的培训。

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制订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与党中央、区、市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

贯彻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抓好宣传文化部门的队伍建设,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对归口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城县互联网新闻传播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收集、分析和研判辖区网上舆情,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协调和指导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网络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负责涉及辖区的网上舆情处置,及时掌握和遏制有害信息传播,针对网上热点开展正面引导,组织实施对网络宣传员、评论员、监督员队伍的培训;负责辖区网络舆情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柳城县委老干部局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县的实施办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 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离休干部发挥作用。负责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3. 协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承办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及办理有关手续的具体事宜。

4. 经常性地与老干部联系,了解老干部的思想和生活,针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5. 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协同卫生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了解和掌握离休干部的健康状况,参与老干部危机突发病的抢救、处置工作,及时探望住院的离休干部。安排和组织老干部的健康休养、健康体检和参观考察活动。协同有关单位处理老干部的丧失和善后事宜。

6. 负责离休干部和县四家班子退休老领导的阅文、集中传达文件及通报情况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慰问活动。

7. 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本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8. 负责县委老干部局活动中心场所的管理、维修和环境卫生工作,为老同志活动提供服务。办好以老年大学为阵地的老年教育,组织老同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收订和分发老年杂志和报刊。

9. 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接待外地兄弟单位组织的老干部来访活动。负责收好、管好、用好老干部的特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柳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职责:

宗旨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老干部政策,做好老干部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业务范围是宣传和普及离退休干部各种活动的科学知识,提供有关活动方面的咨询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兴趣、爱好,为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提供组织服务和物质方面。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素质;积极向上级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要求,编制离退休干部活动,管理使用好活动用具,保护好活动场所和活动设施;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指导基层老干部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柳城县委文明办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计划、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市场等的评比、考核及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扫黄打非”集中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脏、乱、差的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明市民的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工作。

县国家保密局的主要职责

经上级及机构编制部门(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全县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知道协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监督《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的实施;开展保密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对泄露的国家秘密采取补救措施;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目前承担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依法履行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批示、决定;制订全县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人事、党校、公务员主管部门等部门将保密教育培训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青年干部培训,干部年度脱产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及其他相关培训等,并开展适合社会公众的保密宣传教育;三、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指导协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监督《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的实施;依法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四、对泄密案件查处。

柳城县机要局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密码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研究提出解决本地区密码工作重要问题的建议。

2.拟定本地区密码工作计划,制定相关制度。

3.负责本地区密码通信工作和密码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实施本地区密码通信工作和密码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本地区信息化密码保障体系和党委机关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本地区密码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事宜。

7.完成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柳城县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一、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县直机关的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负责检查、督促县直机关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协助县委组织部加强机关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教育。

五、指导检查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实施有效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考核、审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七、负责培养、考核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柳城县信访局工作职责

一、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和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承办并反馈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县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信访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四、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布置、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研究、草拟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办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柳城县史志办职责

柳城县史志办公室是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有关党史及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组织本县的党史、方志工作;承担县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征集、整理中共柳城地方史资料,研究编写中共柳城地方史,编纂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组织编修《柳城县志》和县志丛书,抢救整理本县各种古迹旧志资料。

(三)运用史志资料和史志研究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方志宣传教育,努力发挥编史修志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参与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重大党史题材出版物、影视音像制品的审查工作。

(四)指导部门志、专业志、企业志的编纂工作;组织对本县其他单位和个人编辑的史志书籍进行评审、验收;负责对本县党史、方志干部及其他史志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

(五)收集、整理、研究柳城地方文献和地情资料,按照自治区方志办“一年一鉴”的要求,编辑出版《柳城年鉴》。

     (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史志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台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了解各镇(街)、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台湾形势和同台关系发展动向及我县对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涉台政策调研、咨询工作。

3经常走访联系台资企业,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解台资企业的纠纷、投诉,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对台工作经贸工作。

5、协调、管理同台之间的各个领域的交流活动及人员往来活动;

指导、管理来同台胞的接待工作。

6、负责对台宣传、教育的有关工作。

7联络台湾重点人物,指导、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台湾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

8指导各个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有关涉台重大方针政策、重点人物和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方面的工作。

9、负责受理台胞捐赠的审批、管理工作。

10、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

柳城县绩效办主要职责: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绩效考评指标和业务要求,组织、培训、指导、上报各个责任部门撰写、收集迎检材料和迎接不定期的察访核验,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进行绩效分析和日常评估等各项迎检工作。

按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修订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

审定考评对象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

组织全县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和县直机关进行年度绩效指标的设置、分解、督促、检查、分析、评估、察访核验、考评等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五、完成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青团柳城县委员会工作职责:

行使县委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及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稳定和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三)协助县委、县政府协调、处理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调查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做好青少年思想工作。

组织和带领青少年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六)加强全县各级团组织的团干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团干和少先队辅导员的素质。                                                  (七)管理“青年志愿者协会”,带领青年志愿者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突击队作用。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柳城县妇联工作职责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推进柳城县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积极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处理的建议;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6、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

7、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8、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柳城县文联主要职责


柳城县文联是县委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的专业团体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开展对县级文学艺术家协会的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工作,听取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组织召开全县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组织和管理全县文联系统的各文艺家协会,推动文艺的繁荣。
  (三)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主办和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活动和文艺评奖。
  (四)主办文艺期刊。
  (五)协同有关部门联系、组织文艺界的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宣传正宁,推出有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
  (六)为文艺界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维护文艺社团和文艺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七)做好为团体会员服务的工作,帮助各团体会员改善文艺家的工作条件。
  (八)根据《社团管理登记条例》之规定,负责对文艺界社团进行业务指导,并接受委托对全县文艺社团进行资格审查和管理。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城县工商业联合会职能、任务

一、职责与任务

第一条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一)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二)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并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条 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一)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

(三)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

(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第三条 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三)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四条 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一)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

(二)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的制定。

第五条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

(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三)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条 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第七条 依法加强会产管理。(以上依据为《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第八条 工商联所属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工商联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依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八条)

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室共有归口核算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是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城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组织部、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宣传部、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柳城县信访局、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柳城县国家保密局、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机要局、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柳城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史志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柳城县委员会、柳城县妇女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文化艺术界联合会、柳城县工商联合会。

人员构成情况

18个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33人,其中行政编制130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40人,其中行政在职138人,事业在职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70人。

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2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9人,其中行政在职19人,退休人员5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城县委员会人员编制总数为1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4人,其中行政在职2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5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组织部人员编制总数为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9人,其中行政在职19人,退休人员2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宣传部人员编制总数为1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2人,退休人员3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退休人员8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退休人员8人。

柳城县信访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退休人员9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退休人员9人。

柳城县国家保密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人,其中行政在职1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机要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退休人员1人。

柳城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

柳城县史志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柳城县委员会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

柳城县妇女联合会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退休人员1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文化艺术界联合会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退休人员2人。

柳城县工商联合会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243.43万元,同比增加516.92万元,同比增长2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3.43万元,同比增加516.92万元,同比增长29.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24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78%,同比增加150.52万元,同比增长10.99%;项目支出723.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2%,同比增加366.40万元,同比增长102.6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81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6%,同比增加649.98万元,同比增长55.6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51.6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22%,同比减少156.48万元,同比下降38.34%;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同比增加9.34万元,同比增长16.46%;

4 国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同比增长10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1%,同比增加12.67万元,同比增长13.6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2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76%,同比增加150.52万元,同比增长21.9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48.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12%,同比增加428.15万元,同比增长52.2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6.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2%,同比增加43.96万元,同比增长102.2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84.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6%,同比减少321.60万元,同比下降63.5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23.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4%,同比增加366.40万元,同比增长102.6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35万元;占支项目出预算1.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06.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67%。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4%。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4%。

其他支出预算5.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6%。

二、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室共有归口核算单位18个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政协事务)213.72万元,行政运行(港澳台侨事务17.93万元,行政运行(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52.90万元,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95.30万元,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1.56万元,行政运行(组织事务)131.78万元,行政运行(宣传事务)70.75万元,行政运行(统战事务)82.11万元,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25.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事务)18.40万元,政协会议25万元,委员视察33.40 万元,参政议政(政协事务)7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30.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5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55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47.2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宣传事务)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战事务)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8.70万元,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0万元,经济动员1.40万元,主要用于各机关单位购置费及会议和专项经费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编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10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事业运行支出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宣传部事业编工资及人员经费。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3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34万元,比上年预算29.14万元,同比减少4.80万元,同比下降16.49%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24.34万元,同比减少4.81万元,同比下降16.49%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6.95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组织部会议费培训费干部考核预算绩效项目: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事务)政协机关日常运行预算绩效项目:

          3 政协会议政协会议费预算绩效项目:

          4委员视察政协委员视察预算绩效项目:

         5参政议政(政协事务)政协参政议政预算绩效项目:

         6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政协预算绩效项目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宣传事务)宣传预算绩效项目: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战事务)统战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县委机关及所属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机关及所属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登记在县委办固定资产账上,其他资产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102]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xls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3-0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县重要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向县委及上级党委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信息和建议,办理基层党委(党组)上报县委的请示、报告,为县委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委决策事项及领导批示的督促和催办、落实。根据县委领导的指示抓好催办、检查、信息反馈和协调工作。

三、负责县委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和县委领导重要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四、负责县委和本办公室文件的审核、校对、拟办、印刷、分发、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对基层党委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五、负责县委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会议以及县委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党政机关的机要密码通信、管理、保密工作。

七、负责全县党政系统计算机网络和全县党政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总体规划和管理;县委、县政府视频会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工作。

八、负责本办的行政事务管理以及车辆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政协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各项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设和批评,协助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加强廉政建设。

(三)调整和处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和政协内部合作的重要事项。

(四)组织委员视察、调查和参观,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 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

(五)坚持发展科学、繁荣文化的“双百”方针,密切联系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在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活动 ,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的专长和作用。

(六)宣传和参与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

(七)认真做好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

(八)加强同区内外政协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互通信息,促进政协工作的开展。

(九)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加为祖国服务的才能。

(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其他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本县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考察乡()级干部;承办乡()级干部调动事宜及领导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备案工作。

负责全县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县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工作,办理全县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接;办理县委管理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

建立、管理乡()级后备干部队伍,负责县()级后备干部上报,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的知识分子政策,制定和完善本县知识分子的有关政策,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推荐选拔、管理优秀专家抜尖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优秀专家、抜尖人才开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奖励研制推广科技成果的有功人员。

    (六)制定实施全县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规划,对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和村干部的培训。

研究制定干部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县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研究制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县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等活动,指导全县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干部档案管理,

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指导、检查下级党组织工作,及时向县委、市委组织部报告本县的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县组织史资料的收集、编写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战工作职能和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2.调查研究在新形势下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3.详实掌握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统战对象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团结和凝聚统一战线的全部力量,投身是柳城发展建设。

 4.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要求,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给予妥善的协调解决。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扶贫工作;负责归侨、侨眷和“三侨”子女身份的认定、申报工作。

6.做好农场民族事务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子女升学审核申报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

7.做好宗教工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管理解决并及时上报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

8.做好统战信息上报和统战对象信访接待等工作。

中共柳城县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理论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编写党员干部教育材料,做好县、乡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在理论研究方向、理论宣传政策等方面实施指导。

负责对全县新闻舆论导向正确的引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实施的宏观指导,负责对全县新闻队伍建设的管理,负责规划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指导协调新闻、文化等部门的业务工作。

负责从宏观上和政治、方针、政策方面对文化市场管理实施指导;负责指导文化艺术和精神产品生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的思想政治、国防教育、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扫黄打非”工作;制订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屯、文明单位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监督、检查城管政策、法规的实施。

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对乡镇宣传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制订培训规划并组织全县基层宣传思想干部的培训。

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制订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与党中央、区、市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

贯彻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抓好宣传文化部门的队伍建设,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对归口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城县互联网新闻传播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收集、分析和研判辖区网上舆情,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协调和指导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网络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负责涉及辖区的网上舆情处置,及时掌握和遏制有害信息传播,针对网上热点开展正面引导,组织实施对网络宣传员、评论员、监督员队伍的培训;负责辖区网络舆情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柳城县委老干部局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县的实施办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 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离休干部发挥作用。负责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3. 协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承办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及办理有关手续的具体事宜。

4. 经常性地与老干部联系,了解老干部的思想和生活,针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5. 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协同卫生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了解和掌握离休干部的健康状况,参与老干部危机突发病的抢救、处置工作,及时探望住院的离休干部。安排和组织老干部的健康休养、健康体检和参观考察活动。协同有关单位处理老干部的丧失和善后事宜。

6. 负责离休干部和县四家班子退休老领导的阅文、集中传达文件及通报情况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慰问活动。

7. 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本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8. 负责县委老干部局活动中心场所的管理、维修和环境卫生工作,为老同志活动提供服务。办好以老年大学为阵地的老年教育,组织老同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收订和分发老年杂志和报刊。

9. 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接待外地兄弟单位组织的老干部来访活动。负责收好、管好、用好老干部的特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柳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职责:

宗旨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老干部政策,做好老干部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业务范围是宣传和普及离退休干部各种活动的科学知识,提供有关活动方面的咨询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兴趣、爱好,为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提供组织服务和物质方面。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素质;积极向上级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要求,编制离退休干部活动,管理使用好活动用具,保护好活动场所和活动设施;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指导基层老干部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柳城县委文明办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计划、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市场等的评比、考核及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扫黄打非”集中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脏、乱、差的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明市民的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工作。

县国家保密局的主要职责

经上级及机构编制部门(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全县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知道协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监督《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的实施;开展保密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对泄露的国家秘密采取补救措施;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目前承担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依法履行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批示、决定;制订全县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县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人事、党校、公务员主管部门等部门将保密教育培训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青年干部培训,干部年度脱产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及其他相关培训等,并开展适合社会公众的保密宣传教育;三、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指导协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监督《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的实施;依法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四、对泄密案件查处。

柳城县机要局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密码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研究提出解决本地区密码工作重要问题的建议。

2.拟定本地区密码工作计划,制定相关制度。

3.负责本地区密码通信工作和密码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实施本地区密码通信工作和密码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本地区信息化密码保障体系和党委机关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本地区密码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事宜。

7.完成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柳城县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一、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县直机关的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负责检查、督促县直机关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协助县委组织部加强机关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教育。

五、指导检查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实施有效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考核、审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七、负责培养、考核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柳城县信访局工作职责

一、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和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承办并反馈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县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信访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四、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布置、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研究、草拟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办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柳城县史志办职责

柳城县史志办公室是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有关党史及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组织本县的党史、方志工作;承担县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征集、整理中共柳城地方史资料,研究编写中共柳城地方史,编纂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组织编修《柳城县志》和县志丛书,抢救整理本县各种古迹旧志资料。

(三)运用史志资料和史志研究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方志宣传教育,努力发挥编史修志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参与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重大党史题材出版物、影视音像制品的审查工作。

(四)指导部门志、专业志、企业志的编纂工作;组织对本县其他单位和个人编辑的史志书籍进行评审、验收;负责对本县党史、方志干部及其他史志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

(五)收集、整理、研究柳城地方文献和地情资料,按照自治区方志办“一年一鉴”的要求,编辑出版《柳城年鉴》。

     (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史志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台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了解各镇(街)、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台湾形势和同台关系发展动向及我县对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涉台政策调研、咨询工作。

3经常走访联系台资企业,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解台资企业的纠纷、投诉,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对台工作经贸工作。

5、协调、管理同台之间的各个领域的交流活动及人员往来活动;

指导、管理来同台胞的接待工作。

6、负责对台宣传、教育的有关工作。

7联络台湾重点人物,指导、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台湾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

8指导各个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有关涉台重大方针政策、重点人物和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方面的工作。

9、负责受理台胞捐赠的审批、管理工作。

10、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

柳城县绩效办主要职责: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绩效考评指标和业务要求,组织、培训、指导、上报各个责任部门撰写、收集迎检材料和迎接不定期的察访核验,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进行绩效分析和日常评估等各项迎检工作。

按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修订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

审定考评对象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

组织全县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和县直机关进行年度绩效指标的设置、分解、督促、检查、分析、评估、察访核验、考评等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五、完成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青团柳城县委员会工作职责:

行使县委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及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稳定和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三)协助县委、县政府协调、处理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调查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做好青少年思想工作。

组织和带领青少年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六)加强全县各级团组织的团干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团干和少先队辅导员的素质。                                                  (七)管理“青年志愿者协会”,带领青年志愿者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突击队作用。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柳城县妇联工作职责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推进柳城县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积极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处理的建议;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6、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

7、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8、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柳城县文联主要职责


柳城县文联是县委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的专业团体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开展对县级文学艺术家协会的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工作,听取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组织召开全县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组织和管理全县文联系统的各文艺家协会,推动文艺的繁荣。
  (三)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主办和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活动和文艺评奖。
  (四)主办文艺期刊。
  (五)协同有关部门联系、组织文艺界的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宣传正宁,推出有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
  (六)为文艺界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维护文艺社团和文艺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七)做好为团体会员服务的工作,帮助各团体会员改善文艺家的工作条件。
  (八)根据《社团管理登记条例》之规定,负责对文艺界社团进行业务指导,并接受委托对全县文艺社团进行资格审查和管理。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城县工商业联合会职能、任务

一、职责与任务

第一条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一)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二)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并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条 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一)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

(三)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

(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第三条 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三)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四条 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一)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

(二)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的制定。

第五条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

(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三)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条 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第七条 依法加强会产管理。(以上依据为《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第八条 工商联所属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工商联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依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八条)

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室共有归口核算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是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城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组织部、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宣传部、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柳城县信访局、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柳城县国家保密局、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机要局、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柳城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史志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柳城县委员会、柳城县妇女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文化艺术界联合会、柳城县工商联合会。

人员构成情况

18个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33人,其中行政编制130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40人,其中行政在职138人,事业在职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70人。

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2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9人,其中行政在职19人,退休人员5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城县委员会人员编制总数为1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4人,其中行政在职2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5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组织部人员编制总数为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9人,其中行政在职19人,退休人员2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宣传部人员编制总数为1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2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2人,退休人员3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退休人员8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老干部局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退休人员8人。

柳城县信访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退休人员9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退休人员9人。

柳城县国家保密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人,其中行政在职1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机要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退休人员1人。

柳城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

柳城县史志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柳城县委员会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

柳城县妇女联合会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退休人员1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文化艺术界联合会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退休人员2人。

柳城县工商联合会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243.43万元,同比增加516.92万元,同比增长2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3.43万元,同比增加516.92万元,同比增长29.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24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78%,同比增加150.52万元,同比增长10.99%;项目支出723.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2%,同比增加366.40万元,同比增长102.6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81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6%,同比增加649.98万元,同比增长55.6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51.6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22%,同比减少156.48万元,同比下降38.34%;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同比增加9.34万元,同比增长16.46%;

4 国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同比增长10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1%,同比增加12.67万元,同比增长13.6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2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76%,同比增加150.52万元,同比增长21.9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48.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12%,同比增加428.15万元,同比增长52.2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6.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2%,同比增加43.96万元,同比增长102.2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84.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6%,同比减少321.60万元,同比下降63.5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23.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4%,同比增加366.40万元,同比增长102.6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35万元;占支项目出预算1.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06.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67%。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4%。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4%。

其他支出预算5.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6%。

二、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室共有归口核算单位18个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政协事务)213.72万元,行政运行(港澳台侨事务17.93万元,行政运行(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52.90万元,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95.30万元,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1.56万元,行政运行(组织事务)131.78万元,行政运行(宣传事务)70.75万元,行政运行(统战事务)82.11万元,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25.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事务)18.40万元,政协会议25万元,委员视察33.40 万元,参政议政(政协事务)7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30.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5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55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47.2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宣传事务)2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战事务)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8.70万元,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0万元,经济动员1.40万元,主要用于各机关单位购置费及会议和专项经费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编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10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事业运行支出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宣传部事业编工资及人员经费。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3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34万元,比上年预算29.14万元,同比减少4.80万元,同比下降16.49%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24.34万元,同比减少4.81万元,同比下降16.49%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6.95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组织部会议费培训费干部考核预算绩效项目: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事务)政协机关日常运行预算绩效项目:

          3 政协会议政协会议费预算绩效项目:

          4委员视察政协委员视察预算绩效项目:

         5参政议政(政协事务)政协参政议政预算绩效项目:

         6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政协预算绩效项目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宣传事务)宣传预算绩效项目: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战事务)统战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县委机关及所属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机关及所属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登记在县委办固定资产账上,其他资产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102]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