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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三个四”护航小额信贷良性运行 解决脱贫群众发展资金短缺难题
来源: 柳城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3-03-27


柳城县紧扣破解脱贫人口贷款难、持续增收难为主线,落实“四项制度”(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制度、评级授信制度、财政贴息制度、风险补偿制度),护牢“四道关卡”(发放关、监督关、保障关、应对关),保障“四个关键”(脱贫群众“贷得到、还得上、可持续、可回收”),小额信贷持续发挥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明显。2022年,全县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余额10459万元;新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617户次,贷款金额2972万元,完成奋斗目标的113.45%;拨付贴息资金473.03万元。202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11.8亿元,同比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21元,增长9%,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7584.87元,增长13.24%。

一是实行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制度,严把“发放关”,帮助脱贫群众“贷得到”。引导脱贫群众建立良好信用,将信用与贷款资格、贷款额度挂钩,重点审核脱贫群众是否达到“三有两无”标准(有劳动能力、有致富项目、有生产愿望,无不良习气、无信用污点),从源头避免贷款逾期不还,甚至出现逃贷、赖贷现象,营造良好的农村金额服务环境。同时发挥信贷员、乡村振兴工作站人员、帮扶联系人、第一书记、驻村队员五支队伍的作用,做好贷款前期调查摸底,确保贷款对象精准,贷款发放精准。

二是严格评级授信制度,严把“监督关”,护航贷款“还得上”。简化评级授信程序,从主要看资产向主要看信用方面转变,为发放贷款打好基础。规范小额信贷资金在贷前、贷后等环节实行流程式的管理和监督使用。贷前,严格识别贷款对象,严格界定贷款用途,划出资金使用红线。贷后,建立健全小额信贷风险台账,每季度重点对风险情况进行摸底,对使用和收回情况合理预测。信贷人员及时做好每笔贷款贷后的跟踪回访工作。县、乡乡村振兴部门对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每笔信贷资金的贷款人、贷款用途、贷款金额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贷款精准、专款专用。

三是持续落实财政贴息制度,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做好“保障关”,确保贷款“可持续”。实行财政贴息制度,对脱贫群众实行贷款财政全额贴息,有效降低脱贫群众贷款成本,有效激发脱贫群众主动干、努力干、要干好的内生动力,不断持续增加收入。2022年,按时足额发放贴息473.03万元。同时,紧紧围绕县级“5+2”(糖料蔗、桑蚕、柑橘、优质稻、鸡以及牛、根茎薯芋类)和村级“3+1”的产业发展思路,鼓励脱贫群众将信贷资金投入成本低、见效快的种养产业,进一步帮助脱贫群众发展产业持续增收。2022年,全县下拨产业奖补资金1060.39万元,惠及脱贫群众5036。结合“小米粉”大产业发展,全县制定《柳城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创建连片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基地,打造一批螺蛳、竹笋、豆角和木耳等原材料种养基地;扶持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能力,进一步加大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全县目前有螺蛳养殖基地12个共1000亩,年产量500吨左右建立千万棒级木耳菌棒生产基地1豆角示范基地4个2600多亩全县种植用于酸笋加工的麻竹(大头甜竹)3.4万亩酸笋、酸豆角的年产量超过1100万公斤,年产值达4420多万元;现有东泉镇绿宝合作社、广西优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市柳城县庆辉种养专业合作社等年加工能力上千吨的豆角酸和酸笋加工企业,全县年豆角酸和酸笋加工能力上百吨的企业达18家。

四是实行风险补偿制度,做好“应对关”,保障贷款“可回收”。根据小额信贷投放进度,县财政落实专项资金作为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在出现逾期贷款的时候可按程序要求启动风险补偿金,避免出现逾期不良贷款,确保贷款良性循环。2022年年末补偿金为1203.35万元,保持高于贷款余额的10%以上。为确保资金回收顺利,提前制定资金回收预案、到期资金处置方案、相关部门协调回收机制,提前做好催收工作。多次召开小额信贷联席会议,研究到期贷款还款计划,做好回收预案。年初,结合春节期间走访和疫情排查活动,逐户排查即将到期贷款户情况,分类施策制定针对性措施。对确实无法立即全额归还的,在要求至少归还10%本金后开展续贷或展期;对确有客观原因无法归还本金的,也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全额展期或续贷,不让贷款群众因贷返贫;对有能力归还贷款但拒不归还的,银行系统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帮扶联系人、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等开展政策宣传,思想动员,极力动员贷款群众到期按时还款。银行系统并积极与政府、法院等有关部门协调,对个别拒不还款的典型户予以起诉及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起到震慑失信对象的作用。



柳城县“三个四”护航小额信贷良性运行 解决脱贫群众发展资金短缺难题

来源: 柳城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3-03-27 18:02    |  作者:


柳城县紧扣破解脱贫人口贷款难、持续增收难为主线,落实“四项制度”(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制度、评级授信制度、财政贴息制度、风险补偿制度),护牢“四道关卡”(发放关、监督关、保障关、应对关),保障“四个关键”(脱贫群众“贷得到、还得上、可持续、可回收”),小额信贷持续发挥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明显。2022年,全县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余额10459万元;新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617户次,贷款金额2972万元,完成奋斗目标的113.45%;拨付贴息资金473.03万元。202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11.8亿元,同比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21元,增长9%,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7584.87元,增长13.24%。

一是实行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制度,严把“发放关”,帮助脱贫群众“贷得到”。引导脱贫群众建立良好信用,将信用与贷款资格、贷款额度挂钩,重点审核脱贫群众是否达到“三有两无”标准(有劳动能力、有致富项目、有生产愿望,无不良习气、无信用污点),从源头避免贷款逾期不还,甚至出现逃贷、赖贷现象,营造良好的农村金额服务环境。同时发挥信贷员、乡村振兴工作站人员、帮扶联系人、第一书记、驻村队员五支队伍的作用,做好贷款前期调查摸底,确保贷款对象精准,贷款发放精准。

二是严格评级授信制度,严把“监督关”,护航贷款“还得上”。简化评级授信程序,从主要看资产向主要看信用方面转变,为发放贷款打好基础。规范小额信贷资金在贷前、贷后等环节实行流程式的管理和监督使用。贷前,严格识别贷款对象,严格界定贷款用途,划出资金使用红线。贷后,建立健全小额信贷风险台账,每季度重点对风险情况进行摸底,对使用和收回情况合理预测。信贷人员及时做好每笔贷款贷后的跟踪回访工作。县、乡乡村振兴部门对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每笔信贷资金的贷款人、贷款用途、贷款金额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贷款精准、专款专用。

三是持续落实财政贴息制度,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做好“保障关”,确保贷款“可持续”。实行财政贴息制度,对脱贫群众实行贷款财政全额贴息,有效降低脱贫群众贷款成本,有效激发脱贫群众主动干、努力干、要干好的内生动力,不断持续增加收入。2022年,按时足额发放贴息473.03万元。同时,紧紧围绕县级“5+2”(糖料蔗、桑蚕、柑橘、优质稻、鸡以及牛、根茎薯芋类)和村级“3+1”的产业发展思路,鼓励脱贫群众将信贷资金投入成本低、见效快的种养产业,进一步帮助脱贫群众发展产业持续增收。2022年,全县下拨产业奖补资金1060.39万元,惠及脱贫群众5036。结合“小米粉”大产业发展,全县制定《柳城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创建连片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基地,打造一批螺蛳、竹笋、豆角和木耳等原材料种养基地;扶持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能力,进一步加大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全县目前有螺蛳养殖基地12个共1000亩,年产量500吨左右建立千万棒级木耳菌棒生产基地1豆角示范基地4个2600多亩全县种植用于酸笋加工的麻竹(大头甜竹)3.4万亩酸笋、酸豆角的年产量超过1100万公斤,年产值达4420多万元;现有东泉镇绿宝合作社、广西优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市柳城县庆辉种养专业合作社等年加工能力上千吨的豆角酸和酸笋加工企业,全县年豆角酸和酸笋加工能力上百吨的企业达18家。

四是实行风险补偿制度,做好“应对关”,保障贷款“可回收”。根据小额信贷投放进度,县财政落实专项资金作为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在出现逾期贷款的时候可按程序要求启动风险补偿金,避免出现逾期不良贷款,确保贷款良性循环。2022年年末补偿金为1203.35万元,保持高于贷款余额的10%以上。为确保资金回收顺利,提前制定资金回收预案、到期资金处置方案、相关部门协调回收机制,提前做好催收工作。多次召开小额信贷联席会议,研究到期贷款还款计划,做好回收预案。年初,结合春节期间走访和疫情排查活动,逐户排查即将到期贷款户情况,分类施策制定针对性措施。对确实无法立即全额归还的,在要求至少归还10%本金后开展续贷或展期;对确有客观原因无法归还本金的,也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全额展期或续贷,不让贷款群众因贷返贫;对有能力归还贷款但拒不归还的,银行系统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帮扶联系人、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等开展政策宣传,思想动员,极力动员贷款群众到期按时还款。银行系统并积极与政府、法院等有关部门协调,对个别拒不还款的典型户予以起诉及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起到震慑失信对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