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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创新监管方式,聘任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来源: 柳城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6-27


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切实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高效、满意的医保服务。6月24日上午,柳城县医保局举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仪式, 聘任16名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

聘任仪式上,县医保局局长吴凯文为聘请的义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医保中心副主任向大家介绍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近两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并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常见手段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局长吴凯文对16名同志加入医保监管队伍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大家对医保事业的支持。他希望社会监督员能够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发挥行业优势,当好医保“基金使用监督员”、“医保政策宣传员”,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协助医保局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守住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会后,社会义务监督员表示对医保工作,特别是基金监管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希望通过参与医保组织的基金监管工作进行深入的了解。同时,作为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医保政策学习,认真履行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认真倾听老百姓的需求和呼声,积极发现并反映欺诈骗保行为线索,为我县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首批聘任的16名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选出,聘任期为两年。他们将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义务监督。


柳城县:创新监管方式,聘任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来源: 柳城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06-27 09:13    |  作者: 柳城县医疗保障局


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切实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高效、满意的医保服务。6月24日上午,柳城县医保局举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仪式, 聘任16名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

聘任仪式上,县医保局局长吴凯文为聘请的义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医保中心副主任向大家介绍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近两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并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常见手段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局长吴凯文对16名同志加入医保监管队伍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大家对医保事业的支持。他希望社会监督员能够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发挥行业优势,当好医保“基金使用监督员”、“医保政策宣传员”,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协助医保局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守住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会后,社会义务监督员表示对医保工作,特别是基金监管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希望通过参与医保组织的基金监管工作进行深入的了解。同时,作为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医保政策学习,认真履行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认真倾听老百姓的需求和呼声,积极发现并反映欺诈骗保行为线索,为我县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首批聘任的16名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选出,聘任期为两年。他们将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义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