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益
哪些情况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0-08-06

 

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劳动报酬,这是劳动者应得工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这里强调的是“无正当理由”。因此,以下几种减工资的情况就不属于“克扣”:一是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二是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三是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四是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的;五是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的。
哪些情况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0-08-06 16:47    |  作者: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劳动报酬,这是劳动者应得工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这里强调的是“无正当理由”。因此,以下几种减工资的情况就不属于“克扣”:一是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二是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三是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四是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的;五是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