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资源规划发〔2022〕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
经研究,现将《柳城县2022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油茶人工造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5日
柳城县2022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油茶人工造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补助市县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落实2022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桂林财发〔2022〕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落实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林财发〔202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要求。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以现有林补植补造、更新改造为主,种植品种为油茶,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含20亩,指在项目实施地块间水平距离1公里范围内的面积),总补助面积1000亩,补助标准为900元/亩(其中从2022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中列支的资金补助标准为500元/亩;从2022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经营补助中列支的资金补助标准为400元/亩)。
二、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一)技术规程。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
《退化防护林改造技术规定》(2017)
(二)建设内容要求。
油茶造林要求使用2年生以上、来源符合有关规定的油茶良种大苗(要求百分之百大苗、百分之百良种、百分之百结果);种植密度不低于53株/亩,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含20亩,指在项目实施地块间水平距离1公里范围内的面积);造林小班(地块)造林合格评定标准:成活率≥85%为合格,41%≤成活率≤84%为待补植,成活率≤40%为造林失败。
三、项目建设期。
2022年7月1日—2023年7月1日。
四、资金来源、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一)资金来源。
1.项目资金为90万元(其中从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中列支50万元;从2022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经营补助中列支40万元)。
2.项目造林作业设计费用由本局自筹资金支出。
(二)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1.项目宣传发动和项目作业设计阶段(2022年9月15日前):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造林作业设计工作。
2.林农项目申请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符合项目条件的种植农户填写项目申请表报至乡镇林业站,乡镇林业站完成项目初审,并将本乡镇项目申请情况汇总上报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第一阶段验收(2022年11月10日前):验收组成员由本局干部和各乡镇林业站干部组成,验收方式采取实地查验并现场填写相关验收表格材料方式,按项目建设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4.项目公示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验收结果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确定最终补助名单、面积及补助金额,各乡镇林业站将经审核后最终拟补助农户名单、补助面积、补助金额在所在村委会公开栏公告。
5.项目补助兑现工作(2022年12月20日前):公告无异议的,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填写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收集种植农户银行账户(农户一卡通),种植农户在发放表上签字(盖手印),由本局财务股将补助资金一次性转到农户一卡通银行账户上。
6.项目第二阶段验收、公示及兑现工作(2023年7月30日前):严格参照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要求。
五、组织机构。
成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油茶人工造林)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刘元东担任组长,副局长贲剑锋担任副组长,局营林和防治股、森林资源管理股、局财务股、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营林和防治股,负责柳城县2022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油茶人工造林)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检查验收,以及上报工作进度等。由副局长贲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春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六、规范资金管理。
按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技术标准,及时验收总结,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果,保证项目实施。
附件:1.《柳城县2022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油茶人
工造林)建设项目申请表》
2.《柳城县2022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油茶人
工造林)建设项目验收表》
附件1
柳城县2022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油茶人工造林)建设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申请人(单位)名称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项目地点 | 乡镇村委会林班小班 | |||||
申请补助 规模(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500元/亩 (中央资金) | 申请补助 金额(元) | |||
400元/亩 (区级资金) | 申请补助 金额(元) | |||||
申请人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申报人(单位) 承诺 |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实施; 二、提供实施地点的林地证明(林权证、租地合同或者村委会证明);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推荐意见 | ||||||
村民小组长(屯长)意见 | 村委会意见 |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林业站意见 | 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意见 |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柳城县2022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油茶人工造林)
建设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验收结论 及建议 |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 ||||
验收组专家情况 | |||||
专家组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业务专长 | |
组长 | |||||
副组长 | |||||
成员 | |||||
成员 | |||||
成员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