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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城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和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资源规划发〔2021〕32号】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12-01

柳城资源规划发〔2021〕32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凉水山林场:

经我局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柳城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和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1

2021年柳城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和检查验收

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2021年度柳城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和验收工作,满足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设区市绩效考评等工作需求,针对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任务

(一)目的。开展我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准确摸清我县森林覆盖现状及其变化动态数据,为自治区组织部考核评价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提供准确可靠、真实客观的资源数据和基础数据。

(二)任务。完成我县森林覆盖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和验收。

二、监测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森林覆盖率监测范围分别为我县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行政区域范围。

(一)内容。确定我县监测范围内每个遥感监测样地的土地类型,并计算森林覆盖率。

三、监测技术依据和路线

(一)技术依据

1.《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年)》;

2.《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LY/T 1954-2011)。

(二)技术路线

采用当年高空间分辨率遥感数据,进行几何精校正、图像增强等预处理;布设遥感监测样地,采用目视解译方法,初步确定每个样地的土地类型;对于通过判读难以准确确定其土地类型的样地,通过外业核实调查予以确定;采用抽样理论方法,计算我县森林覆盖率。工作流程见图1。

1. 设区市、县(、区市)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工作流程图

由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组织人员进行外业补充调查。

四、监测技术标准

(一)土地类型划分

土地分类标准执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年)》和《国家森林资源清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次复查操作细则》的规定。根据监测目标和任务,遥感监测样地的土地类型划分为5个类型:(1)乔木林地、竹林地;(2)疏林地;(3)特殊灌木林地;(4)其他林地(包括:一般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迹地,宜林地);(5)非林地。对于非林地上种植的乔木林、竹林和灌木经济林,按以上确定其土地类型,加“(非)”予以区分,如“乔木林(非)”、“特殊灌木林(非)”等。

(二)森林覆盖率计算

根据我县遥感样地目视解译判读和外业核实调查数据,计算各地类面积估计值,按以下公式计算森林覆盖率:

注:非林地上的乔木林、竹林、灌木经济林已按照地类划分标准划分到相应地类,参与覆盖率计算。

五、监测方法

(一)遥感数据准备

由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准备当年遥感数据。遥感数据原则上为当年8月至12月成像的数据;空间分辨率优于5米;云量少于10%;不存在条带、斑点噪声和行丢失等现象。

(二)遥感数据预处理

1.投影及坐标参考。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3°分带。

2.正射校正。执行《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LY/T1954-2011)的标准和要求,以前期正射影像图为参考进行正射校正,校正误差应小于一个像元。

3.其他处理。将经过正射校正的遥感数据进行分辨率融合、影像增强和裁切分幅等处理。

4.质量要求。经预处理的遥感影像尽可能满足影像清晰、层次丰富、色调均匀、反差适中的要求,并最大限度地凸显森林植被信息。

(三)遥感监测样地布设

采用系统抽样方法,由自治区林业局按照抽样精度≥95%(可靠性95%)的要求,分别计算各设区市、县(市)的样地数量,并按固定间距布设在遥感图像上。样地大小为25.82 m×25.82 m,面积为666.7 m2(1亩),按正北方向设置。

(四)遥感监测样地目视解译判读

由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开展遥感监测样地目视解译判读,具体方法如下:

1.解译标志建立根据调查资料,建立不同传感器、不同地类的图像判读解译标志。

2.目视解译判读样地地类判读采取背靠背的工作模式进行,即由两名专业人员利用判读工具软件分别判读,然后进行综合。在判读过程中,根据遥感影像的色调、颜色、纹理、图案、形状、大小、位置等特征,参考近年林地和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成果材料及历年遥感影像,逐一判定每个样地的土地类型。若能准确确定其地类的样地,作判读标记“1”,否则作判读标记“2”。若两人的判读结果一致且标记均为“1”,则该样地的土地类型按照判读结果确定;若两人判读的土地类型不同,或两人“判读标记”之一为“2”的,则该样地的土地类型通过判读无法准确确定,需要进行外业核实调查。

判读完成后,应逐一分析前后期地类变化情况,对于变化异常的样地,要叠加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材料重新判读或进行外业核实调查,查明变化原因。

(五)外业核实调查

由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组织队伍进行外业核实调查。具体方法如下:

1.准备工作

(1)外业工作图、记录表。对于无法通过遥感判读准确确定其地类的样地,叠合遥感图像、林地和森林资源变更调查小班分布图、11万地形图,并标注上一年度的土地类型,打印外业核实调查工作图和样地调查记录表(电子版)。

(2)外业核实仪器设备。手持GPS/BD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平板电脑、皮尺、相机、文具、药品等。

2.样地定位野外样地中心点定位一般采用GPS/BDS导航定位,确定样地中心点在实地的具体位置后,若样地及其周边均属同一地类用目测法确定样地地类;样地所在位置及其周边存在多种地类,目测不确定地类,采用实测法确定样地地类,具体方法如下:

(1)确定样地中心点并打入一根长30 cm的木桩(露出地面10cm),从样地中心点往东北(方位角45°)、东南(135°)、西南(225°)和西北(315°)分别量取水平距18.26 m即为样地四个角点,样地边长为25.82 m,面积为667m2(1亩),每个角点打入一根木桩确定样地范围。

(2)样地范围确定后,按照面积优势法确定样地土地类型。若样地范围内有两个以上的地类,则按照各地类所占样地面积比例确定优势地类;若面积比例相同,则根据各地类外延面积的大小确定其优势地类。

对于不可及样地,采用近距离目测确定样地土地类型。

3.调查因子记录采用目测方法调查并记录《遥感样地实地核实调查记录表》(附表)。乡名、村名填写汉字;样地号、XY坐标可参照分发的核实样地一览表填写;土地类型、林种(一级林种)、优势树种填写汉字;郁闭度按照十分法记载,精确到0.05。

4.样地照片拍摄每个外业核实调查样地,拍摄一张反映样地所在位置的中景照片和一张反映样地地类特征的近景照片,并使样地尽可能位于照片中心。样地照片命名规则:县名称_样地号_中景/近景。

五、外业验收分组情况

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凉水山林场完成森林覆盖率外业核实调查样地后,由我局组织人员进行外业验收工作。

组长:贲剑锋副局长

组员: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工作人员、各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

六、外业核实调查时间:

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8日

七、外业检查验收

(一)县级质量检查。各外业检查组抽查调查样地总数的50%确定。对于无法通过遥感目视解译判读准确确定地类的样地,由我局组织队伍进行外业核实调查,实地定位样地后,按照面积优势法确定样地土地类型,并记录《遥感样地核实调查记录表》,拍摄样地照片。

(二)市级质量检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外业核实调查的样地进行质量抽查,抽查数量按照核实各县(市、区)调查样地总数的5%-8%确定。

(三)自治区级质量检查。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广西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人员对各市外业核实调查样地进行质量抽查,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情况确定被检县(市、区),抽查样地数量按照各县(市、区)核实调查样地总数的3%-5%确定。内业质量核查由广西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随机抽取各县(市、区)室内判定地类样地总数的3%-5%进行内业判读复核。

(四)质量评定。外业核实调查样地质量合格的标准为样地的土地类型记录与实际相符。各县(市、区)的样地调查合格率不得低于95%,否则将责令其重新调查,直至质量检查合格为止。

八、外业核实调查材料提交

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凉水山林场材料提交:

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外业核实调查材料,由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凉水山林场将《遥感样地外业核实调查记录表》装订成册,并填写EXCEL格式电子版;建立一个样地照片文件夹(命名规则:县名称_遥感样地外业核实照片),存入全部样地照片,于12月10日前送交我局森林资源管理股。

九、成果编制

由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审查、汇总全区各设区市、县(市)森林覆盖率监测结果,编制全区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报告,按要求向自治区组织部提交监测成果材料。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市县

         森林覆盖率监测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广西市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和验收工作方案

      3.2021年广西市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及验收办法

      4.2021年柳城县覆盖率监测外业表

附件1-4.zip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城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和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资源规划发〔2021〕32号】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1-12-01 15:40    |  作者:

柳城资源规划发〔2021〕32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凉水山林场:

经我局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柳城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和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1

2021年柳城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和检查验收

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2021年度柳城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和验收工作,满足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设区市绩效考评等工作需求,针对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任务

(一)目的。开展我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准确摸清我县森林覆盖现状及其变化动态数据,为自治区组织部考核评价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提供准确可靠、真实客观的资源数据和基础数据。

(二)任务。完成我县森林覆盖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和验收。

二、监测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森林覆盖率监测范围分别为我县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行政区域范围。

(一)内容。确定我县监测范围内每个遥感监测样地的土地类型,并计算森林覆盖率。

三、监测技术依据和路线

(一)技术依据

1.《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年)》;

2.《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LY/T 1954-2011)。

(二)技术路线

采用当年高空间分辨率遥感数据,进行几何精校正、图像增强等预处理;布设遥感监测样地,采用目视解译方法,初步确定每个样地的土地类型;对于通过判读难以准确确定其土地类型的样地,通过外业核实调查予以确定;采用抽样理论方法,计算我县森林覆盖率。工作流程见图1。

1. 设区市、县(、区市)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工作流程图

由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组织人员进行外业补充调查。

四、监测技术标准

(一)土地类型划分

土地分类标准执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年)》和《国家森林资源清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次复查操作细则》的规定。根据监测目标和任务,遥感监测样地的土地类型划分为5个类型:(1)乔木林地、竹林地;(2)疏林地;(3)特殊灌木林地;(4)其他林地(包括:一般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迹地,宜林地);(5)非林地。对于非林地上种植的乔木林、竹林和灌木经济林,按以上确定其土地类型,加“(非)”予以区分,如“乔木林(非)”、“特殊灌木林(非)”等。

(二)森林覆盖率计算

根据我县遥感样地目视解译判读和外业核实调查数据,计算各地类面积估计值,按以下公式计算森林覆盖率:

注:非林地上的乔木林、竹林、灌木经济林已按照地类划分标准划分到相应地类,参与覆盖率计算。

五、监测方法

(一)遥感数据准备

由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准备当年遥感数据。遥感数据原则上为当年8月至12月成像的数据;空间分辨率优于5米;云量少于10%;不存在条带、斑点噪声和行丢失等现象。

(二)遥感数据预处理

1.投影及坐标参考。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3°分带。

2.正射校正。执行《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LY/T1954-2011)的标准和要求,以前期正射影像图为参考进行正射校正,校正误差应小于一个像元。

3.其他处理。将经过正射校正的遥感数据进行分辨率融合、影像增强和裁切分幅等处理。

4.质量要求。经预处理的遥感影像尽可能满足影像清晰、层次丰富、色调均匀、反差适中的要求,并最大限度地凸显森林植被信息。

(三)遥感监测样地布设

采用系统抽样方法,由自治区林业局按照抽样精度≥95%(可靠性95%)的要求,分别计算各设区市、县(市)的样地数量,并按固定间距布设在遥感图像上。样地大小为25.82 m×25.82 m,面积为666.7 m2(1亩),按正北方向设置。

(四)遥感监测样地目视解译判读

由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开展遥感监测样地目视解译判读,具体方法如下:

1.解译标志建立根据调查资料,建立不同传感器、不同地类的图像判读解译标志。

2.目视解译判读样地地类判读采取背靠背的工作模式进行,即由两名专业人员利用判读工具软件分别判读,然后进行综合。在判读过程中,根据遥感影像的色调、颜色、纹理、图案、形状、大小、位置等特征,参考近年林地和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成果材料及历年遥感影像,逐一判定每个样地的土地类型。若能准确确定其地类的样地,作判读标记“1”,否则作判读标记“2”。若两人的判读结果一致且标记均为“1”,则该样地的土地类型按照判读结果确定;若两人判读的土地类型不同,或两人“判读标记”之一为“2”的,则该样地的土地类型通过判读无法准确确定,需要进行外业核实调查。

判读完成后,应逐一分析前后期地类变化情况,对于变化异常的样地,要叠加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材料重新判读或进行外业核实调查,查明变化原因。

(五)外业核实调查

由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组织队伍进行外业核实调查。具体方法如下:

1.准备工作

(1)外业工作图、记录表。对于无法通过遥感判读准确确定其地类的样地,叠合遥感图像、林地和森林资源变更调查小班分布图、11万地形图,并标注上一年度的土地类型,打印外业核实调查工作图和样地调查记录表(电子版)。

(2)外业核实仪器设备。手持GPS/BD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平板电脑、皮尺、相机、文具、药品等。

2.样地定位野外样地中心点定位一般采用GPS/BDS导航定位,确定样地中心点在实地的具体位置后,若样地及其周边均属同一地类用目测法确定样地地类;样地所在位置及其周边存在多种地类,目测不确定地类,采用实测法确定样地地类,具体方法如下:

(1)确定样地中心点并打入一根长30 cm的木桩(露出地面10cm),从样地中心点往东北(方位角45°)、东南(135°)、西南(225°)和西北(315°)分别量取水平距18.26 m即为样地四个角点,样地边长为25.82 m,面积为667m2(1亩),每个角点打入一根木桩确定样地范围。

(2)样地范围确定后,按照面积优势法确定样地土地类型。若样地范围内有两个以上的地类,则按照各地类所占样地面积比例确定优势地类;若面积比例相同,则根据各地类外延面积的大小确定其优势地类。

对于不可及样地,采用近距离目测确定样地土地类型。

3.调查因子记录采用目测方法调查并记录《遥感样地实地核实调查记录表》(附表)。乡名、村名填写汉字;样地号、XY坐标可参照分发的核实样地一览表填写;土地类型、林种(一级林种)、优势树种填写汉字;郁闭度按照十分法记载,精确到0.05。

4.样地照片拍摄每个外业核实调查样地,拍摄一张反映样地所在位置的中景照片和一张反映样地地类特征的近景照片,并使样地尽可能位于照片中心。样地照片命名规则:县名称_样地号_中景/近景。

五、外业验收分组情况

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凉水山林场完成森林覆盖率外业核实调查样地后,由我局组织人员进行外业验收工作。

组长:贲剑锋副局长

组员: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工作人员、各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

六、外业核实调查时间:

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8日

七、外业检查验收

(一)县级质量检查。各外业检查组抽查调查样地总数的50%确定。对于无法通过遥感目视解译判读准确确定地类的样地,由我局组织队伍进行外业核实调查,实地定位样地后,按照面积优势法确定样地土地类型,并记录《遥感样地核实调查记录表》,拍摄样地照片。

(二)市级质量检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外业核实调查的样地进行质量抽查,抽查数量按照核实各县(市、区)调查样地总数的5%-8%确定。

(三)自治区级质量检查。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广西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人员对各市外业核实调查样地进行质量抽查,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情况确定被检县(市、区),抽查样地数量按照各县(市、区)核实调查样地总数的3%-5%确定。内业质量核查由广西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随机抽取各县(市、区)室内判定地类样地总数的3%-5%进行内业判读复核。

(四)质量评定。外业核实调查样地质量合格的标准为样地的土地类型记录与实际相符。各县(市、区)的样地调查合格率不得低于95%,否则将责令其重新调查,直至质量检查合格为止。

八、外业核实调查材料提交

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凉水山林场材料提交:

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外业核实调查材料,由各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凉水山林场将《遥感样地外业核实调查记录表》装订成册,并填写EXCEL格式电子版;建立一个样地照片文件夹(命名规则:县名称_遥感样地外业核实照片),存入全部样地照片,于12月10日前送交我局森林资源管理股。

九、成果编制

由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审查、汇总全区各设区市、县(市)森林覆盖率监测结果,编制全区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报告,按要求向自治区组织部提交监测成果材料。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市县

         森林覆盖率监测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广西市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和验收工作方案

      3.2021年广西市县森林覆盖率监测及验收办法

      4.2021年柳城县覆盖率监测外业表

附件1-4.zip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