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发〔2022〕13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档案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2年,柳城县档案局积极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大局,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关切,统筹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档案展览、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方式发布重要信息,加强档案宣传和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比如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精心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结合“6·9”国际档案日活动,向本地群众宣传党史与红色档案。一年来,柳城县档案局累计在中国档案信息网、广西档案信息网、柳州档案信息网等官网发布各类信息报道20余篇,在柳城县门户网站发布《柳城县档案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各类政务公开信息10余篇。二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管理与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本着服务第一的原则,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不断改进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为查阅者答疑解惑,帮助查阅者依法依规查阅文件、提供办理民生事项服务的材料。针对2019年新修订的《条例》认真组织学习,梳理有关要求,确保吃透精神、落到实处。继续稳步推进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管理系统建设,既规范了工作流程,全面记录了查阅者的个人信息和查阅需求,又保证了所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权威性,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水平,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2022年度共接待查阅者127人次,提供打(复)印件1836卷(件)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照《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本年度我局按要求在柳城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条,行政执法与处罚信息0条(由发改局统一公开),公务活动7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重要信息公开4条,积极贯彻落实《2022年柳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公开,及时关注网络舆情互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依《2022年柳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坚决杜绝虚假、不实信息公开。同时,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形成局长签发,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发布,形成了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听取意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常年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让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准确、详细地编写、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公开指南,并及时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公开,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依照《条例》对本局规范性文件动态审核,按照上级机关部署,不断调整主动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等对外公开服务窗口的场地、资源等便利条件,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受理窗口的功能,设立自助查阅终端设备、智能填表系统、电脑自助查阅服务区、人工查阅服务区、纸质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区,探索人性化、个性化服务模式,满足不同群体的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的需求,努力打造政府公开信息现场查阅服务的主阵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抓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加强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每季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交流,每年积极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规范性与合理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柳城县档案局没有产生行政许可和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柳城县档案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为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柳城县档案局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无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是富有开创性的实践,针对政府信息的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公开工作中的保密问题等需要进一步帮助和指导。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丰富。
三是有效利用网络等平台加强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加强学习,大力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认真研究,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健全制度,努力完善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柳城县档案局2022年度没有任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是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城县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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