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走深走实。
(一)全面做好主动公开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于政策法规的知情权,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渠道公开了政务信息,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一是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9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公开的内容有:机构概况信息、文件类信息、行政许可信息、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权责清单、公务活动信息、7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其他重要信息。二是强化事前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并更新公开信息;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行政许可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截至12月底,我局事前公开信息37条、事中公示信息46条、事后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1期4261条,无迟报、漏报、瞒报数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基本目录更新、公布情况。
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目录和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便于公众准确查询政府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
2.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促进政务公开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我局制定了《柳城县行政审批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城县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城县行政审批局政策解读制度》、《柳城县行政审批局文件源头管理制度》等12项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
3.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抓好常态化召开政策说明会工作。推动“向人民报告制度”、政策说明会向基层范围延伸。2022年我局共召开了2场联合政策解读说明会,重点解读了民生类、惠企类专题政策说明会,将政策面对面向群众和企业传达和解读,有效提高政策牵引力。二是建成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柳城县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人员,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透明高效、便民惠企,畅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三是围绕“请群众看、听群众说、向群众汇报”的主题,2022年,我局成功开展“政务开放日”1场次,接待“两代表一委员”三十余人次。
(四)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
一是按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策公开及解读。二是对外提供服务的办事指南、查询服务及和公众互动的互动交流、民意征集栏目;三是新开设养老专区,快速了解养老咨询。四是优化公开方式,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着力解决困扰部分群众对“一件事”集成服务办事指南“看不懂”、电话咨询“听不明”,内容冗长、格式教条、条目多,用法律条文描述严谨有余而生动不足的难题,在全县推行“白话版”办事指南,并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增加“‘白话版’办事指南”栏目,方便群众点击查阅。
(五)加强监督保障管理
一是我局指定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务公开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1名具体分管领导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信息收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信息上报,在培训上采用老带新、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展开,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巡查及沟通。落实专人每季度对发布至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和发文登记本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常态化的日常自查自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6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在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做好对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安全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主楼二楼D区,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3212,电子信箱:lczwgkg@163.com)。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