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财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管办《关于印发《柳城县贯彻落实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发布县财政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内容信息。2022年,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192条(其中文件类信息14条、人事类信息公开3条、直达资金类5条、减税降费类4条、政府采购类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预决算经费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类共148条、其他重要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明确由分管领导统筹,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相关业务股室及时上报相关需要公开的材料,形成工作合力。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本单位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按照要点要求明确各股室责任主体和时限,逐项严格推动落实。
(四)平台建设。我局2022年无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根据区财政厅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整改意见,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等栏目建设,及时对民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针对公开内容中出现的错敏词语等问题,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了审核整改。全年我局门户网站未发生重大运维差错。
(五)监督保障。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开展网站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谁公开谁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合规。 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相关股室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00.6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 我局存在的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动态信息内容丰富度有待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与公众日益增长的财政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在县政管办及相关部门的督办、指导下,各项工作均得到有效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良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培训沟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加强各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与上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了解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地发布最新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部门乡镇集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白阳中路8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269;电子邮箱:lcxczj2269@163.com)。
柳城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