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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农字〔2023〕83号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推进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9-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

为更好开展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制定了推进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文件精神,完成《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下达广西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保障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2362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签订的《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掌握严格管控类耕地各评价(工作)单元内每个水稻种植季节种植水稻地块准确位置、种植者等信息,同时掌握监测时期单元内其他地块的种植信息,以便能及时提供安全利用技术服务、开展闭环管理。

二、监测时期

于当地水稻种植季节插秧结束10天内进行监测,确定种植水稻面积及这个时间种植其他作物的地块种植信息。

三、监测内容

水稻生产使用地块的种植用途监测。在相关图件上标出准确位置与范围,确定种植者。在土地确权图示上存在的地块,直接在土地确权图上标出水稻种植地块,如果地块中只有部分区域种植水稻则需要画出种植边界;土地确权图上没有的地块,则需要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乡镇图上画出种植水稻范围的边界。制作与图上所标的一一对应的种植者名册(见表1)。

1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信息表

序号

地块编码

种植者

联系电话

备注

注:土地确权的地块,用土地确权的地块编码;土地确权图上没有的地块,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地块类别编码。

非水稻生产使用地块的种植用途监测。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图斑地块(对应地块清单表中的一行)为对象开展农作物种植情况调查,以单元种植水稻之外调查所获的种植面积最大的农作物为该图斑地块的主栽作物。

2严格管控类耕地非水稻生产使用种植信息表

序号

地块类别编码

耕作面积

主栽作物

备注

注:1.地块类别编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地块类别编码。

2.耕作面积:指单元内所有耕作作物的面积(不大于单元面积)。

四、工作分工

种植用途监测。由各四级田长与网格员按要求及规范开展。具体分工见附件《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分工表》。

数据收集处理。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数据收集及矢量化处理。工作推进监督。由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糖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的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工作组,对四级田长与网格员进行指导与监督,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对四级田长与网格员开展的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工作进行监督,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用途监测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的工作。

五、数据报送

网格员于当地水稻种植季节插秧结束15天内,将开展种植用途监测结果,经过四级田长审核之后,交乡镇收齐、统计,于插秧结束20天内经三级田长审定之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数据矢量处理,然后按要求及规范上报数据。

六、质量控制

由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糖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的抽查工作组,对各评价(工作)单元种植水稻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种植用途动态监测质量。主要采用(无人机低空航拍、现场核查)方式进行。

七、方法创新

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自然资源局,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对实施监测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图件、需要的标识等进行电子化,以提高工作效率。网格员在电子化相关图件上标出每块地种植的作物,经过四级审核、三级田长审定之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数据进行矢量处理,通过光盘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八、经费支持

工作所需要财政支持的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具体由财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准确测算需要的监测经费,确定解决渠道,上报县政府审批,确保监测经费落实,确保用途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九、工作考核

对工作推进不力乡镇、四级田长与网格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下发提醒函进行跟踪督办,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附件

     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分工表

序号

单元编号

所在村

四级田长

网格员

备注


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

产地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文件精神,完成《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下达广西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保障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2362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签订的《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对继续种植水稻的超标稻谷要落实闭环管理等相应措施,防止超标稻谷流入口粮市场,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稻谷收获之前快速检测初步判定镉超标稻谷产品区域,以便能及时告知涉及超标区域的农户将镉超标稻谷产品就地封存,做好镉超标粮食的闭环管理。同时按要求做好产地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考核的监测工作,确保考核自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测项目

1.快速检测的检测项目:镉(或者镉与铅)。

2.CMA资质的检测项目:总镉、总铅、总砷、总汞、总铬(总砷含量超过0.35 mg/kg时需测定无机砷含量)。

三、抽样时间

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的每造水稻都需要进行稻谷抽样检测,于每造水稻成熟度80%至收割前进行。

四、样品采集及检测数量

(一)产地稻谷快速检测

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各评价(工作)单元内每个水稻种植季节还种植的水稻,在稻谷收获之前按地块对稻谷进行抽样及开展镉快速检测。

样品采集及检测数量:根据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结果,测算出产地稻谷快速检测样品采集及检测数量。

(二)CMA资质的检测

按照不超过150亩采集一个样品并满足以下要求进行布点采样检测:1.评价单元面积大于150亩的布点密度不得低于5个点位,2.面积小于150亩的单元至少布设3个点位。

样品采集及检测数量:根据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结果,测算出产地稻谷CMA资质检测样品采集及检测数量。

五、检测方法及设备

(一)产地稻谷快速检测

使用市场已经在出售的电化学法稻谷镉快速检测设备,采用设备企业推荐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二)CMA资质的检测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

六、工作分工

(一)产地稻谷快速检测

办法一:由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部门负责检测。

办法二:农业农村局所属的检测部门负责检测。

(二)CMA资质的检测

办法一:委托或者授权相关具有镉、铅、砷、汞、铬等CMA资质的事业单位进行。

方法二:通过招标,由中标方按要求进行检测。

(三)样品采集工作

1.稻谷快速检测样品

办法一:由乡镇人员对所有产地稻谷快速检测样品进行采集。

办法二:由乡镇人员对所有产地稻谷快速检测农户样品进行采集,农业企业生产、专业合作社的由法人组织采集样品。

2.CMA资质检测样品

办法一:委托CMA资质检测中标方负责。

办法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

七、质量控制

(一)样品采集的质量控制

负责样品采集人员要经过农业农村局组织的技术培训才能进行,并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进行部分现场监督。

所有CMA资质检测的样品采集,全部按自治区要求进行系统填报及监控,并留好备份样,以备市与自治区从上报的采样信息中抽取样品复核检测,确保完成考核自评估工作能按要求开展。

(二)CMA资质检测的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

(三)快速检测的质量控制

负责开展稻谷镉快速检测人员,需要经过稻谷镉快速检测设备供应企业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之后才能上岗。

快速检测结果上报时,需要将快速检测设备内的检测原始数据一同上报,以供农业农村局组织核查。

当稻谷镉快速检测的结果值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值的临界附近(0.2±0.02 mg/kg范围),需要进行重新检测,结果还是在临界附近,则需要委托具有CMA资质单位进行检测确定。

八、经费支持

检测所需要财政支持的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具体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准确测算需要的检测经费,确定解决渠道,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确保检测经费落实,确保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九、数据报送

产地稻谷质量镉快速检测,在稻谷收获之前按地块对稻谷进行抽样及开展,初步判定超标稻谷产品区域,并书面下达通知书或告知书,及时告知涉及超标区域的种植者将超标稻谷产品就地封存,并将种植者与产量等信息告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便及时组织进行收储。

CMA资质检测,其数据报送按自治区要求进行。

十、工作考核

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由县农业农村局下发提醒函进行跟踪督办,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

种植结构调整种植推荐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文件精神,完成《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下达广西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保障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2362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签订的《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制定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种植推荐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区域农业生产结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安全为目标,根据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状况,因地制宜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管控措施,科学选择替代作物,统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绿色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广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广西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严格管控区划分数据,结合自治区、柳州市下达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及图斑现状核查,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数据依据,2023年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基本退出水稻生产,因地制宜实施种植结构调整。

三、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宣传及项目扶持,引导种植者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种植推荐的农作物。

(二)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变化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成果变动情况,及时修订推荐的种植方案。做好工作推进情况的考核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农用地安全利用等直接资金的支持,也要积极争取产业发展等能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进行的资金支持,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明确实施区域。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涉及12个乡镇32个行政村1016个地块图斑,面积XXX万亩,其中水田类耕地XXX亩。需实施水田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XX亩,涉及XX个乡镇(街道)XX个行政村(具体实施区域见附件1)。

(二)集成技术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自愿”原则,指导农户参照《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根据区域情况、农产品品种特性、水土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兼顾种植制度,统筹土、肥、水及农艺等要素,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在严格管控区种植旱粮作物、油料作物、饲料作物等安全的镉低积累农作物,提高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效益。

(三)严格规范实施

1.搞好调查,明确主体。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在往年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的基础上,根据严控图斑、耕地地块确权信息,明确严格管控区边界,确认各地块种植经营主体,了解农户经营状况、土地流转等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及措施引导工作,引导严格管控类耕地退出水稻种植,强制性因地制宜改种饲料型玉米、花生、饲用作物等农作物,种植农作物类别不作统一要求,确保种植结构调整到位。

2.抓好结调,督导实施。有关乡镇(街道)应结合本地种植区划与农业产业布局,统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确保种植品种改种到位,农艺措施落实到位,结构调整督导到位。在禁止基本农田“非农化”的前提下,允许农户或经营主体通过设施农业等方式进行种植结构调整,严禁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严禁弃耕抛荒,严禁改变基本农田性状。

3.抓好验收,落实奖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管控区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要求,落实奖补政策。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村工作人员对种植结构调整地块逐一开展检查验收。

4.抓好采样,跟踪监测。有序做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后的取样(土壤样及农产品样)检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修复治理成效监测工作。

5.建好台账,认真总结。各责任乡镇(街道)、村要明确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包括地块经营状况调查情况表、退出水稻种植承诺书、种植结构调整验收资料、奖补表册、有关文件、方案、合同等所有与结构调整相关材料、影像及数据),认真总结我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及时推介好做法和好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县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覃塘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等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问题研究、决策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考核和农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粮的生产。对发现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情况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主体带动,推进规模经营。要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参与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对符合奖补条件依规给予支持。

(三)强化改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相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扛起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把握时机,积极引导种植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坚决落实严格管控区以种植结构调整为主的风险管控措施,消除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四)加强技术指导,有效提供保障。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好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推荐目录,遴选适合当地种植习惯和种植制度的作物,开展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综合推广镉低积累品种替代、肥水调控等农艺措施,构建长效推进机制,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落实落地。

附件:种植方案推荐表


附件

种植方案推荐表

序号

单元编号

辖区范围

当前使用情况

种植农作物推荐

备注



柳城农字〔2023〕83号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推进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3-09-06 10:05    |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

为更好开展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制定了推进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文件精神,完成《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下达广西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保障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2362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签订的《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掌握严格管控类耕地各评价(工作)单元内每个水稻种植季节种植水稻地块准确位置、种植者等信息,同时掌握监测时期单元内其他地块的种植信息,以便能及时提供安全利用技术服务、开展闭环管理。

二、监测时期

于当地水稻种植季节插秧结束10天内进行监测,确定种植水稻面积及这个时间种植其他作物的地块种植信息。

三、监测内容

水稻生产使用地块的种植用途监测。在相关图件上标出准确位置与范围,确定种植者。在土地确权图示上存在的地块,直接在土地确权图上标出水稻种植地块,如果地块中只有部分区域种植水稻则需要画出种植边界;土地确权图上没有的地块,则需要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乡镇图上画出种植水稻范围的边界。制作与图上所标的一一对应的种植者名册(见表1)。

1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信息表

序号

地块编码

种植者

联系电话

备注

注:土地确权的地块,用土地确权的地块编码;土地确权图上没有的地块,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地块类别编码。

非水稻生产使用地块的种植用途监测。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图斑地块(对应地块清单表中的一行)为对象开展农作物种植情况调查,以单元种植水稻之外调查所获的种植面积最大的农作物为该图斑地块的主栽作物。

2严格管控类耕地非水稻生产使用种植信息表

序号

地块类别编码

耕作面积

主栽作物

备注

注:1.地块类别编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地块类别编码。

2.耕作面积:指单元内所有耕作作物的面积(不大于单元面积)。

四、工作分工

种植用途监测。由各四级田长与网格员按要求及规范开展。具体分工见附件《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分工表》。

数据收集处理。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数据收集及矢量化处理。工作推进监督。由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糖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的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工作组,对四级田长与网格员进行指导与监督,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对四级田长与网格员开展的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工作进行监督,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用途监测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的工作。

五、数据报送

网格员于当地水稻种植季节插秧结束15天内,将开展种植用途监测结果,经过四级田长审核之后,交乡镇收齐、统计,于插秧结束20天内经三级田长审定之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数据矢量处理,然后按要求及规范上报数据。

六、质量控制

由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糖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的抽查工作组,对各评价(工作)单元种植水稻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种植用途动态监测质量。主要采用(无人机低空航拍、现场核查)方式进行。

七、方法创新

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自然资源局,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对实施监测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图件、需要的标识等进行电子化,以提高工作效率。网格员在电子化相关图件上标出每块地种植的作物,经过四级审核、三级田长审定之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数据进行矢量处理,通过光盘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八、经费支持

工作所需要财政支持的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具体由财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准确测算需要的监测经费,确定解决渠道,上报县政府审批,确保监测经费落实,确保用途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九、工作考核

对工作推进不力乡镇、四级田长与网格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下发提醒函进行跟踪督办,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附件

     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分工表

序号

单元编号

所在村

四级田长

网格员

备注


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

产地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文件精神,完成《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下达广西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保障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2362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签订的《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对继续种植水稻的超标稻谷要落实闭环管理等相应措施,防止超标稻谷流入口粮市场,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稻谷收获之前快速检测初步判定镉超标稻谷产品区域,以便能及时告知涉及超标区域的农户将镉超标稻谷产品就地封存,做好镉超标粮食的闭环管理。同时按要求做好产地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考核的监测工作,确保考核自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测项目

1.快速检测的检测项目:镉(或者镉与铅)。

2.CMA资质的检测项目:总镉、总铅、总砷、总汞、总铬(总砷含量超过0.35 mg/kg时需测定无机砷含量)。

三、抽样时间

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的每造水稻都需要进行稻谷抽样检测,于每造水稻成熟度80%至收割前进行。

四、样品采集及检测数量

(一)产地稻谷快速检测

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各评价(工作)单元内每个水稻种植季节还种植的水稻,在稻谷收获之前按地块对稻谷进行抽样及开展镉快速检测。

样品采集及检测数量:根据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结果,测算出产地稻谷快速检测样品采集及检测数量。

(二)CMA资质的检测

按照不超过150亩采集一个样品并满足以下要求进行布点采样检测:1.评价单元面积大于150亩的布点密度不得低于5个点位,2.面积小于150亩的单元至少布设3个点位。

样品采集及检测数量:根据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结果,测算出产地稻谷CMA资质检测样品采集及检测数量。

五、检测方法及设备

(一)产地稻谷快速检测

使用市场已经在出售的电化学法稻谷镉快速检测设备,采用设备企业推荐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二)CMA资质的检测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

六、工作分工

(一)产地稻谷快速检测

办法一:由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部门负责检测。

办法二:农业农村局所属的检测部门负责检测。

(二)CMA资质的检测

办法一:委托或者授权相关具有镉、铅、砷、汞、铬等CMA资质的事业单位进行。

方法二:通过招标,由中标方按要求进行检测。

(三)样品采集工作

1.稻谷快速检测样品

办法一:由乡镇人员对所有产地稻谷快速检测样品进行采集。

办法二:由乡镇人员对所有产地稻谷快速检测农户样品进行采集,农业企业生产、专业合作社的由法人组织采集样品。

2.CMA资质检测样品

办法一:委托CMA资质检测中标方负责。

办法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

七、质量控制

(一)样品采集的质量控制

负责样品采集人员要经过农业农村局组织的技术培训才能进行,并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进行部分现场监督。

所有CMA资质检测的样品采集,全部按自治区要求进行系统填报及监控,并留好备份样,以备市与自治区从上报的采样信息中抽取样品复核检测,确保完成考核自评估工作能按要求开展。

(二)CMA资质检测的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

(三)快速检测的质量控制

负责开展稻谷镉快速检测人员,需要经过稻谷镉快速检测设备供应企业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之后才能上岗。

快速检测结果上报时,需要将快速检测设备内的检测原始数据一同上报,以供农业农村局组织核查。

当稻谷镉快速检测的结果值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值的临界附近(0.2±0.02 mg/kg范围),需要进行重新检测,结果还是在临界附近,则需要委托具有CMA资质单位进行检测确定。

八、经费支持

检测所需要财政支持的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具体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准确测算需要的检测经费,确定解决渠道,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确保检测经费落实,确保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九、数据报送

产地稻谷质量镉快速检测,在稻谷收获之前按地块对稻谷进行抽样及开展,初步判定超标稻谷产品区域,并书面下达通知书或告知书,及时告知涉及超标区域的种植者将超标稻谷产品就地封存,并将种植者与产量等信息告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便及时组织进行收储。

CMA资质检测,其数据报送按自治区要求进行。

十、工作考核

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由县农业农村局下发提醒函进行跟踪督办,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柳城县严格管控类耕地

种植结构调整种植推荐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文件精神,完成《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下达广西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保障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2362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签订的《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制定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种植推荐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区域农业生产结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安全为目标,根据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状况,因地制宜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管控措施,科学选择替代作物,统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绿色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广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广西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严格管控区划分数据,结合自治区、柳州市下达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及图斑现状核查,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数据依据,2023年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基本退出水稻生产,因地制宜实施种植结构调整。

三、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宣传及项目扶持,引导种植者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种植推荐的农作物。

(二)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变化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成果变动情况,及时修订推荐的种植方案。做好工作推进情况的考核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农用地安全利用等直接资金的支持,也要积极争取产业发展等能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进行的资金支持,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明确实施区域。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涉及12个乡镇32个行政村1016个地块图斑,面积XXX万亩,其中水田类耕地XXX亩。需实施水田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XX亩,涉及XX个乡镇(街道)XX个行政村(具体实施区域见附件1)。

(二)集成技术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自愿”原则,指导农户参照《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根据区域情况、农产品品种特性、水土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兼顾种植制度,统筹土、肥、水及农艺等要素,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在严格管控区种植旱粮作物、油料作物、饲料作物等安全的镉低积累农作物,提高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效益。

(三)严格规范实施

1.搞好调查,明确主体。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在往年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的基础上,根据严控图斑、耕地地块确权信息,明确严格管控区边界,确认各地块种植经营主体,了解农户经营状况、土地流转等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及措施引导工作,引导严格管控类耕地退出水稻种植,强制性因地制宜改种饲料型玉米、花生、饲用作物等农作物,种植农作物类别不作统一要求,确保种植结构调整到位。

2.抓好结调,督导实施。有关乡镇(街道)应结合本地种植区划与农业产业布局,统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确保种植品种改种到位,农艺措施落实到位,结构调整督导到位。在禁止基本农田“非农化”的前提下,允许农户或经营主体通过设施农业等方式进行种植结构调整,严禁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严禁弃耕抛荒,严禁改变基本农田性状。

3.抓好验收,落实奖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管控区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要求,落实奖补政策。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村工作人员对种植结构调整地块逐一开展检查验收。

4.抓好采样,跟踪监测。有序做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后的取样(土壤样及农产品样)检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修复治理成效监测工作。

5.建好台账,认真总结。各责任乡镇(街道)、村要明确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包括地块经营状况调查情况表、退出水稻种植承诺书、种植结构调整验收资料、奖补表册、有关文件、方案、合同等所有与结构调整相关材料、影像及数据),认真总结我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及时推介好做法和好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县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覃塘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等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问题研究、决策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考核和农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粮的生产。对发现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情况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主体带动,推进规模经营。要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参与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对符合奖补条件依规给予支持。

(三)强化改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相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扛起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把握时机,积极引导种植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坚决落实严格管控区以种植结构调整为主的风险管控措施,消除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四)加强技术指导,有效提供保障。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好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推荐目录,遴选适合当地种植习惯和种植制度的作物,开展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综合推广镉低积累品种替代、肥水调控等农艺措施,构建长效推进机制,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落实落地。

附件:种植方案推荐表


附件

种植方案推荐表

序号

单元编号

辖区范围

当前使用情况

种植农作物推荐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