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类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柳城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11-25

                                        

柳 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 城 县 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柳 城 县 财 政 局

柳 城 县 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

柳 城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柳 城 县 卫 生 健 康 局

柳 城 县 应 急 管 理 局

柳 城 县 总 工 会

  


柳城人社发〔202123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8 部门关于印发柳城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发挥工伤保险积极功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柳州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柳人社发〔202145 号)的方案精神,特制定了《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8 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柳城县财政局

  


  


  


  

柳城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柳城县应急管理局                                       柳城县总工会

  


  

                       20211125

  





  

柳城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人社发〔20214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柳城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要求,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优先”的方针,采取一切适当的手段组织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底,全县工伤预防工作全面推进,工伤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全县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伤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尘肺病等职业病发生率切实降低;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一)到2025年底,全县工伤事故发生率较2020年下降10%

(二)到2025年底,全县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较2020年下降20%

三、主要工作

(一)健全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县人社局要与应急、卫生健康、总工会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工作合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加强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完善工伤预防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定期共享。及时对各类安全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重点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

( 二 ) 树立工伤预防优先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事前预防,把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伤预防新格局,提升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

(三)落实工伤预防企业主体责任。将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进提高工伤预防工作实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要求,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的意识和防范事故风险的技术技能水平。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和职业病发病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开展工伤预防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年度数据反映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事故高发、频发的行业、企业制订专项治理方案,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完善重大工伤风险隐患登记建档、持续整改、评估、监控、执法,构建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工伤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01 号),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展尘肺病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强化尘肺病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措施的落实。控制新发尘肺病,防范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对列入本县工伤预防的重点行业领域,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并结合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要求,加强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的专项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资料等传统媒体以及官网、官微等新媒体作用,用好巴士、公交车等流动载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宣传,提升工伤保障政策普及率,提升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鼓励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易发企业设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全面开展工伤保险扩面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工程、能源等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开展危险化学品、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小微民营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重点行业企业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科学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776 号)文件精神,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按照用人单位上个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因素,科学核定用人单位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伤预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人社、财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依规落实各项职责,负责各自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工会组织要更好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协调联动,及时召集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实际,健全抓落实长效机制,杜绝一阵风一刀切,推动工伤预防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机制化。发扬钉钉子精神,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推动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1125日印发

  

  

     

  


  

  


关于印发柳城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11-25 09:45    |  作者: 县人社局

                                        

柳 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 城 县 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柳 城 县 财 政 局

柳 城 县 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

柳 城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柳 城 县 卫 生 健 康 局

柳 城 县 应 急 管 理 局

柳 城 县 总 工 会

  


柳城人社发〔202123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8 部门关于印发柳城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发挥工伤保险积极功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柳州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柳人社发〔202145 号)的方案精神,特制定了《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8 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柳城县财政局

  


  


  


  

柳城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柳城县应急管理局                                       柳城县总工会

  


  

                       20211125

  





  

柳城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人社发〔20214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柳城县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要求,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优先”的方针,采取一切适当的手段组织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底,全县工伤预防工作全面推进,工伤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全县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伤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尘肺病等职业病发生率切实降低;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一)到2025年底,全县工伤事故发生率较2020年下降10%

(二)到2025年底,全县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较2020年下降20%

三、主要工作

(一)健全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县人社局要与应急、卫生健康、总工会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工作合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加强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完善工伤预防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定期共享。及时对各类安全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重点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

( 二 ) 树立工伤预防优先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事前预防,把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伤预防新格局,提升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

(三)落实工伤预防企业主体责任。将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进提高工伤预防工作实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要求,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的意识和防范事故风险的技术技能水平。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和职业病发病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开展工伤预防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年度数据反映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事故高发、频发的行业、企业制订专项治理方案,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完善重大工伤风险隐患登记建档、持续整改、评估、监控、执法,构建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工伤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01 号),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展尘肺病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强化尘肺病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措施的落实。控制新发尘肺病,防范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对列入本县工伤预防的重点行业领域,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并结合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要求,加强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的专项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资料等传统媒体以及官网、官微等新媒体作用,用好巴士、公交车等流动载体,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宣传,提升工伤保障政策普及率,提升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鼓励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易发企业设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全面开展工伤保险扩面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工程、能源等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开展危险化学品、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小微民营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重点行业企业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科学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776 号)文件精神,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按照用人单位上个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因素,科学核定用人单位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伤预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人社、财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依规落实各项职责,负责各自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工会组织要更好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协调联动,及时召集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实际,健全抓落实长效机制,杜绝一阵风一刀切,推动工伤预防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机制化。发扬钉钉子精神,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推动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11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