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2023年“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柳州市民宗委关于印发〈2023年“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柳民宗发〔2023〕14号)、《柳城县2023年“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柳城统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县住建局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开展2023年“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大繁荣的主旋律,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
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宣传画报等形式宣传民族团结政策、知识,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思想,做到“三个离不开”深入人心。确保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为“三月三”系列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积极开展民族文化宣传周活动
结合线上线下学习方式积极开展民族文化宣传周活动。组织我局全体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妇女、职工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辉煌成就,宣传广西“三月三”民俗文化,凝聚共同建设壮美广西的强大精神力量。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县各级部门开展的“三月三”宣传活动,了解“三月三”由来、民俗风情等特色鲜明的民族主题宣传,营造爱国家、爱民族、讲文明、讲团结的深厚氛围,不断扩大“三月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积极开展干部职工学习民族团结政策法规活动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等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让这些知识成为干部职工应知应会的知识为内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坚决同各种违反国家法律、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做斗争。
四、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主体活动
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参加“唱响民族团结情 巾帼助力谱新篇”活动、走进古砦乡、体验民族文化等一系列户外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与各乡镇、各企业、各民族更深刻的认识到团结一家亲,携手共创美好家园的伟大梦想。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4日